第A05版:南通新闻

启东法院调解优先帮助企业化解纠纷

50万元工程欠款当庭履行

晚报讯 因对工程造价存在争议,某建筑公司与分包商为工程款结算闹到对簿公堂。记者昨天了解到,启东法院民一庭通过调解成功化解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被告当庭履行工程欠款50万元,双方握手言和。

某建筑公司承接启东市某综合整治工程后,将其中的PE管拖拉管工程分包给某市政公司施工。某市政公司于2022年年底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向某建筑公司申请结算。然而,某建筑公司迟迟未付款,某市政公司遂诉至法院。

收到该案后,承办法官陆昊仔细审阅工程合同、施工日志等材料,梳理争议焦点,发现双方对已完成工程量并无异议,主要分歧在于付款期限和计价标准。因案涉工程尚未结算,工程造价难以确定,如果按照常规程序可能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确定工程造价。陆昊敏锐地意识到,鉴定程序不仅会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延长诉讼周期,更可能因此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基于此,陆昊果断转变工作思路,将调解作为优先解决方案。

庭审中,陆昊本着“调解优先,助企解纷”的原则,通过背靠背摸底,分别听取双方心理预期,面对面协商引导双方现场核对争议事项,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想法。针对始终僵持不下的计价标准,陆昊充分听取了双方关于工程计价的意见,反复沟通调解方案,建议将双方主张的单价中间值作为计价标准。

经过3个小时的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就工程结算价达成了一致意见,某建筑公司当庭履行。

通讯员魏爱慈

记者王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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