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时评

执行“禁放令” 体现“敬畏心”

□孙小二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春节的传统习俗之一,临近过年,家家户户都开始置办起了年货,自然也开始购买过年要放的烟花爆竹。不过,很多不法商家也瞅准了这一时机,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昨天早上,如皋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安监局等部门,集中销毁非法劣质烟花爆竹4000余箱。(1月9日《江海晚报》)

春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也将进入高峰期,严打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不仅是维护烟花爆竹市场秩序,更是为了确保烟花爆竹燃放安全。

说到烟花爆竹,就绕不开“禁放令”。众所周知,春节如果大家无节制地燃放烟花爆竹,空气质量也将因此变得更差。有人认为,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造成的污染不值一提。持这种错误观念,自然会对“禁放令”不理解、不支持。确实,一两个人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确实微不足道,但如果大家都毫无节制地燃放,空气就会受到严重污染。到那时,每个人都将深受其害。

治理大气污染不能留任何“空白点”,更不能有丝毫的“容忍度”。如果政府对燃放烟花爆竹不严格管控,不加强限制,不制定“禁令”,任由人们随意燃放,这一“空白点”就会影响整个大气污染治理的成效,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理念背道而驰。因此,扩大烟花爆竹禁放范围,制定烟花爆竹禁限燃放制度,都十分必要且重要。

其实,对于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许多地方都从过去的规范性文件上升到了法律层面。任性燃放烟花爆竹不单是破坏规则,更是违法行为,将付出相应代价。

逢年过节燃放烟花爆竹虽然是民间传统习俗,但在今时已是不合时宜、有害无益的陋习。对一些人而言,转变传统观念也许有点难,但这种“难处”并非不可克服、不可改变。因为,少放、不放烟花爆竹,自觉执行“禁放令”,不仅有利于自身安全、社会安全,更是履行“保护环境、践行文明”的责任。而履行这种责任,自觉执行“禁放令”,实质体现的是一种敬畏心:对制度规则的敬畏,对公民责任的敬畏,对自然环境的敬畏。

2020-01-14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3028.html 1 3 执行“禁放令” 体现“敬畏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