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太和
南通农民体育活动起步较晚,1956年开始以田头操为主后逐步发展田径、球类等活动。1957年2月3日举行南通市首届农民运动会,有跳高、跳远、掷手榴弹、100~500米赛跑及爬杆、跳绳、踢毽子、举重、篮球、拔河等项目,农民运动员250人(主要是郊区农民)参加比赛。从中选拔40人代表市参加在海门县举办的南通专区农民运动会。是年,南通市开始在农村建立体育协会并推广广播操。1966年后,体育工作停顿,至1971年逐渐恢复,在农村举办新广播操(即第五套广播操,1971年9月1日颁布)领操员培训班,接着在农村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广播操推广活动。海安县北凌公社参加做操就有8500多人。1974年,全市通过篮球赛推动农村体育活动的开展,农村生产大队都建起了篮球场,有的生产队也竖起了篮球架子。南通市郊区7个公社组建31个大队篮球队,27个社办企业篮球队,有的公社还组织足球、乒乓球、广播操、拔河、长跑等活动。1981年开展争创体育先进公社(镇)、县活动。1986年1月,市体委在启东县寅阳乡召开争创体育先进乡(镇)研讨会。是年,启东县寅阳乡等6个乡(镇)评为省先进体育乡(镇)。1986年,启东县荣获省和全国体育先进县称号。1987年,市人大第八届六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乡(镇)体育工作,推进体育社会化的决议》,同年,南通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贯彻市人大第八届六次会议〈决议〉,进一步加强乡(镇)体育工作的意见》,促进农村乡(镇)体育工作迅速发展,全市284个乡(镇)有277个建立了体育工作促进委员会(体育协会或领导小组),配备兼职干部900余人。市乡镇企业管理局还举办全市乡(镇)企业职工的篮球、乒乓球、棋类3次比赛,有90个乡(镇)举办运动会。
海安县北凌公社于1963年举行首届农民运动会,此后,一年一度的“五一”农民运动会相沿成习(2000年1月北凌乡与大公镇合并后,仍于每年的“五一”节前后举办农民运动会),国庆、元旦等节日,也都举行单项体育比赛。1971年,南通地区农民体育运动会在北凌召开。省体委同时召开全省农村体育观摩会。观摩会期间,省体工队选派几个项目的运动员助兴表演。1972年5月,国家男排为配合北凌公社“五一”农民运动会,首次来海安表演。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支国家运动队来海安表演指导。1971年至上世纪90年代,北凌乡农民多次参加全国、省、市体育运动会,并获得各类奖项。北凌农民体育运动的开展,为北凌赢得了荣誉。1970年至1975年,国家体委负责人曾先后3次到北凌视察、调研,充分肯定了北凌农民体育活动的做法和经验。江苏省体委、《新华日报》社向全省推广北凌农民体育的经验。扬州师范学院体育系于1973年出版了《赴北凌参观学习专辑》。人民体育出版社与南通专区体委,于1975年在北凌编写中国第一部《农村体育手册》。北凌的代表应邀出席全国第三届、第四届运动会。北凌农民体育运动多次获得省以上表彰。1979年9月,北凌公社被国家体委命名为全国农村体育工作先进集体。1982年5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中央电视台连续3天播放北凌公社开展农民体育活动的新闻。同年,北凌公社、北凌白果小学被评为省群众体育先进集体。1983年,北凌乡获国家颁发的银盾纪念奖。1984年,国家、省体委负责人出席了北凌乡第二届农民运动会,此届运动会参赛运动员达4500多人,观众达8万多人次,列为当年江苏省体坛十件大事之一。同年,北凌乡卢健家庭被评为全国体育模范家庭。1987年,省体委命名北凌乡为“体育先进乡”。据1992年统计,北凌乡有80%的人经常参加各种体育活动。全乡有300多户体育之家,80多个家庭篮球队,120多个家庭拔河队。项目除篮球、排球、乒乓球、举重、田径等外,还有适应不同年龄、性别的体操、拔河、小跑、爬绳、自行车、举重、接力赛、走独木桥等,以及摩托车表演、女子健美操、农民迪斯科、呼啦圈等具有现代气息的项目。1994年5月,北凌籍运动员储春霞在第十届世界中学生运动会上获得女子标枪第一名。2008年8月,北凌籍运动员仲满在北京第二十届奥运会上获得男子击剑(佩剑)金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