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城市记忆

刘瑞龙留诗话清廉

□苇航 陈红

壮年刘瑞龙

一九八二年的刘瑞龙

刘瑞龙(1910—1988),南通人,1927年入党,参加红十四军,先后出任中共淮北区委副书记兼淮北行政公署主任、华中分局民运部部长兼苏皖边区政府副主席、华东局农业委员会书记、国家农业部常务副部长兼党组副书记等职。他长期在领导岗位上,一向奉公守法、清廉自律。晚年刘瑞龙作诗一首《示诸儿》,告诫后人:

人生有真评,为民服务多。党导正方向,决议勤切摩。人民养育我,甘为孺子牛。祖国抚爱我,奋志壮山河。四化振中华,力争唱凯歌。学习为建设,忘本实可羞。坚持四原则,唾弃瞎自由。勤奋攻学业,寸阴莫蹉跎。

整首诗作的主题是希望后人,爱党爱国,遵纪守法,须要发扬孺子牛的精神,勤奋学习,为民服务。全诗的核心词是“奉献”。尤其是诗中第一句,看似通俗,内涵很深。“为民服务多”正是他为官多年的真实感慨。为官者,不同于他人,更应该向牛那样,廉洁自律,秉公办事,才能真正地“为民服务”。他教育后人,如果为官,时时刻刻,不忘初心,永记人民恩情,努力回报人民。

“人生有真评”不仅强调一个“真”字,也与刘瑞龙早年在出任淮北行署主任时提出的廉政监督机制相切合:“政府人员自上而下的守法精神,人民自下而上的监督:上面严格执行,下面密切监督,党外监督,党内检查;这样上下照顾,内外夹攻,才能建立严格的法制。”无论是评论,还是工作(如廉政、守纪等),一名党员干部,都应求“真”。刘瑞龙笔下的“真评”,更加强调他人的评价,客观真实。不过无论何种“真实”都是需要监督检查的。无论是本职工作,还是业余研究党史,刘瑞龙在追求“真”的过程中,也从未忘记运用廉政监督的方式,为后人树立起一个真实的形象,给后人留下一段真实的历史。尤其是在回忆红十四军历史的过程中,他更是小心翼翼,处处求真。

据《红色如皋:回忆红十四军》记载,为了写好《回忆红十四军》,刘瑞龙对于史料,认真甄别,充分依靠群众,与群众监督。比如1984年秋,南通党史工作者送来一位红十四军老战士的口述史料:1928年春,他们十多位战士,前往海门麒麟镇,迎接王若飞同志来南通东乡巡视。巡视的具体内容说得有鼻子有眼。刘瑞龙经过认真审阅后,认定上报史料均为“任意编造”,指出对于这种行为应该教育纠正。他还告诫南通党史工作者,要学会去伪存真,防止鱼目混珠。在他的启发下,当地党史工作者深深地意识到口述历史还须其他史料佐证(询问其他经历者、目击者,抑或查阅相关史料),即利用其他形式进行“监督”,才能获得可靠的史料。

在撰写《回忆红十四军》的过程中,刘瑞龙严于律己,欢迎党史工作者对他的回忆进行“监督”。刘瑞龙回忆“南通县委书记林志和在1928年10月被捕后,他接任南通县委书记一职”。地方党史工作者在早年发行的《通通日报》上,发现林志和的被捕时间是1929年10月。刘瑞龙看到相关材料,主动去查阅其他史料,又坦诚自己回忆有误,最终修订书稿。

古人说,无欲则刚。廉者两袖清风,才有勇气求真,即使自己出错,也能泰然处之。刘瑞龙就是这样一位敢于纠错追真的廉者。

2020-03-31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11753.html 1 3 刘瑞龙留诗话清廉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