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看南通

我市启动400总吨以下船舶防污改造

全面实现船舶污水“零排放”

本报讯 (记者彭军君 通讯员施程龙 包宏龙)9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召集全市50余家航运企业及6家设备安装厂代表召开工作部署会,启动400总吨以下内河货运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工作。

日前,省交通运输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省籍100—400(不含)总吨货船生活污水改造工作的通知》,明确7月1日之后,凡400总吨以下未按要求进行生活污水防污改造的内河货运船舶,将被限制进入重点水域航行;对适航证书到期但未安装生活污水装置的江苏籍船舶,暂停营运检验,待安装完成后,一并实施营运检验。

为加快推进我省400总吨以下货运船舶实施生活污水防污改造,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制定了《江苏省400总吨以下内河货运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实施方案》。作为此项工作具体实施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计划在11月30日前,对本市籍船龄小于20年、总吨大于100小于400、三证(船舶检验证书、所有权证书和船舶营运证)齐全的850余条内河货运船舶,采用加装生活污水储存柜及监控设备的方式实施生活污水防污改造。

2020-04-12 我市启动400总吨以下船舶防污改造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13783.html 1 3 全面实现船舶污水“零排放”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