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4月20日上午,中共南通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惠民在市委人大工作会议暨纪念南通市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大会上表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回顾总结中弘扬优良传统,在务实创新中再创新的业绩,努力谱写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崭新篇章。
1980年12月底,南通市第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开幕,选举产生了27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南通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工作历程由此展开。
在党的领导下,南通市历届人大常委会切实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地方人大工作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形成了届届传承的若干优良传统和充分体现市情实际的鲜明工作特色。
40年来,南通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制定地方性法规,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行使人事任免权,积极推进代表工作创新,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南通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立良法促善治,认真行使地方立法权
2015年7月,南通获得地方立法权。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工作取向,在立法项目规划上特别注重呼应人民群众立法需求,把地方立法与改革发展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明确提出了“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工作方针。几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推动地方立法工作从零起步、由少到多,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上创新实践,在服务改革发展中主动作为,在创制性立法上积极探索,制定了一大批适应时代要求、体现南通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为推进依法治市提供了坚实保障。
保护环境,立法先行。2015年10月,南通市获得立法权后的首部实体法就把选题定在生态环境建设上。市人大常委会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濠河风景名胜区面临的严峻问题,启动了《濠河风景名胜区条例》立法程序。2016年7月29日,历经8个多月的精雕细琢和反复打磨,《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条例》在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成功获批,并于当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几年来,《条例》的指导、规范和促进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景区规划、建设、保护、利用、管理等工作成效明显。尝到了立法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的“甜头”,相关的立法需求更加高涨,《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南通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南通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相继纳入立法项目,并顺利颁布实施,有效配合了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呼应了社会各界依法治理环境的呼声。
2017年换届以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按照市委要求编制的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都紧扣全市人民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紧扣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精选立法项目,力求通过立良法促善治、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法规制度设计上,市人大常委会特别注重维护民众合法权益。及时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立法制度安排,既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又兼顾不同群体合情合理的个性化诉求,寻求方方面面都能理解接受的最大公约数,力求最大程度凝聚社会共识;严格防范通过地方立法不恰当地固化部门权力,既赋予有关方面必要的干事管事权限,又对权力的合法规范行使作出相应的约束性规定,合理稳妥处理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公权与私权、管理与服务等法律关系,寻求立法最大公约数。
在立法方式上,市人大常委会特别注重拓展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的渠道和方式。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社会各方面的支持推进立法工作,建立立法决策咨询专家库,组织委员和代表深度参与立法活动,调整优化地方立法基层联系点布局,公开广泛征求全社会对所有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使地方立法工作更加贴近市情实际和主流民意;扎实推进立法中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重要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和立法协商等工作,力求更加充分地发挥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群众利益方面的特殊作用。
抓监督促发展,为经济社会建设加油助力
40年来,人大监督在实践中不断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中心工作,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在实践中不断健全监督机制,将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与开展专题询问、专题调研、工作评议、执法检查等充分结合,有效推动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实施、民生问题得到充分解决、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聚焦重大部署和重点领域,积极推动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发展。突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中小企业发展,召开重点企业座谈会,视察调研中央创新区建设情况,专题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产学研联合,为中小企业提供更个性、更精准的服务指导。认真督办本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服务大上海、建设“北大门”的议案,积极推动理念、规划、产业、交通、服务等方面对接工作,会同金融办在沪召开南通对接上海金融合作交流会,审议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并作出决议。举办“南通企业家日”系列活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督办涉企代表建议等方式,帮助排忧解难,营造宽松环境。
市人大常委会更加主动地将助推若干民生大事实事作为工作重要着力点。强化乡村振兴战略引领,统筹安排人大服务“三农”各项工作,联动开展乡村振兴调研,全面了解全市“三农”工作情况,了解人大代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乡村企业、村镇干部的呼声和建议,协同梳理短板和弱项,汇集民意、聚合民智,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人大的意见和建议。高度关注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工作,把审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列为监督重点,通过走基层、访农户、看证书、问诉求等活动,把脉确权颁证工作的难点问题,督促有关各方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科学分析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打通确权工作“最后一公里”,夯实农村“三权分置”改革的基础。
在推动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方面,常委会持续多年关注应对社会老龄化这个重大议题,听取审议养老体系建设、养老服务业发展等专项报告,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推动政府多措并举破解养老难题。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全市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情况、民生实事工程实施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支持政府创建并落实全市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促进面向基层、面向民众的基本公共服务向全覆盖、规范化、高水平提升,使全体人民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逝有所安等最基本需求得到最基本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推动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的第一次执法检查,就是1984年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检查。为了着力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贯彻党中央和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专门就依法助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决议,聚焦突出环境问题,推动全市各级政府编列三年必须解决的问题清单,并将阶段性整治的工作及成效作为政府年度环境报告的必备内容。为了全面对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上下联动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按照执法检查新定位,落实“严深细实”新要求,深入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明查暗访相结合,致力于把问题找准找实,并推动各地各部门即知即改,按照新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不同于以往的明确要求,尝试让人大监督“长出利齿,并咬合有力”,依法推动老百姓身边若干现实问题的有效解决。市人大常委会着力构建法规大体系、完善监督大机制、助推环境大整治、实施代表大联动,为“共抓大保护”守好关的做法,被江苏省委办公厅专报给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省人大常委会领导也专门作出批示给予肯定。
强代表促履职,及时呼应人民群众诉求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是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举措。40年来,代表工作在继承中坚持创新,在创新中不断完善。尊重代表主体地位,重视发挥代表作用,不断完善代表工作机制、议案建议督办机制、履职管理机制,积极推进代表工作平台、载体和服务创新,人大联系服务代表有力有效,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凝聚了民心民意,发挥了民智民力。
实践中,强化“两个联系”充分反映民意,是市人大常委会采取的可行管用举措。2017年换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基层代表、常委会主任轮流接待代表制度;有序邀请五级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力争做到五年任期市级人大代表全覆盖;在每次常委会会议期间制度化安排列席代表座谈会,面对面听取基层代表的意见建议。2018年,进一步完善了《关于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实施意见》,深化了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全方位联系。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推动完善代表联系选民群众制度,推进代表活动载体平台提档升级并向村居社区拓展延伸,鼓励和支持各级代表定期联系接待选民,常态化直接了解民众心声。在此基础上,创办《代表园地》内部参阅资料,在电视台开辟“代表之声”专栏,打造社情民意“直通车”。
紧扣民生热点,进行务实的调研视察,是市人大常委会为加强代表工作所采取的重要举措。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及常委会审议的重要议题,常委会组织全国和市人大代表先后就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完善、县乡医疗机构一体化改革等民生热点议题开展调研视察活动,在此基础上,汇集提交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前不久,市人大调研形成的关于通州湾建设的建议,得到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批示,有力助推通州湾新出海口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督办议案、建议工作,早在1981年,南通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就作出了《关于代表提案处理工作的决议》。2019年,出台了《加强和改进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的意见》,着力提升代表议案、建议质量。实践中,在人代会前先行组织代表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引导代表聚焦人民群众特别关注的突出问题,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其次,重抓议案、建议办理,近两年重点督办的20件代表建议中,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占比过半,其中加快智慧南通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推进垃圾分类、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关注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等建议,都直接有力地推动了相关问题的解决,取得了代表满意、群众受益、可见可感的实际成效。
在市委人大工作会议暨纪念南通市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大会上,徐惠民表示,40年的探索和实践,既坚定了我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信心和决心,也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做好地方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履职,坚持守正创新。这些经验启示,既是全市历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集体智慧的宝贵结晶,也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要指引,我们要从中汲取前行的力量,在新的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 ·程晋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