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健康

全社会应共同支持医卫健康事业发展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于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将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分十章110条,涵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等方面内容,凸显“保基本、强基层、促健康”理念。这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人民的健康权利从此有了立法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出台,体现了卫生健康工作理念从以治病为中心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转变,有利于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提升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对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报特别邀请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对这部法律条文进行解读,今天起,推出第一篇。

本部法律总则共十四条,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宗旨、公民健康权及政府、社会责任作了明确规定。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公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从事医疗卫生、健康促进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宗 旨】 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

医疗卫生事业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

第四条【公民健康权】 国家和社会尊重、保护公民的健康权。

第五条【公民获得服务权】公民依法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

第六条【政府及社会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坚持预防为主,完善健康促进工作体系,组织实施健康促进的规划和行动,推进全民健身,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将公民主要健康指标改善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全社会应当共同关心和支持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发展。

第十条【强基层】 国家合理规划和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以基层为重点,采取多种措施优先支持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提高其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第十二条【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依法举办机构和捐赠、资助等方式,参与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满足公民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健康需求。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2020-04-23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15360.html 1 3 全社会应共同支持医卫健康事业发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