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要闻

我市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餐饮场所使用燃气“瓶改管”

本报讯 (记者蒋娇娇)瓶装燃气销售必须实行实名制,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实施“瓶改管”。8日,我市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落实安全责任,坚决杜绝安全风险隐患。

新修订的《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强化了燃气企业和用户的主体责任,为加强和改进城镇燃气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支撑和保障。南通将在通州区试点的基础上,6月底前完成瓶装燃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落实销售实名制,加强气瓶溯源管理;落实餐饮场所使用燃气“瓶改管”;推进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使用;大力查处在地下、半地下建筑物和高层建筑内配送、使用瓶装燃气行为;加强巡查排查,打击违章占压、第三方破坏等违法行为,确保燃气安全。

《条例》明确瓶装燃气推行实名制销售,鼓励用户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禁止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物内、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燃气。市市政和园林局党组成员徐训国介绍说,燃气销售对个人和餐饮商户都要实行实名制,凭身份证购买瓶装燃气,这样在加强气瓶溯源管理的同时,可以打击不规范的燃气销售行为。同时,南通将逐步实施燃气“瓶改管”,在现有条件下,把燃气管道接到商户门口,管道燃气相对安全,入户安检也比较规范。

2020-05-09 我市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17318.html 1 3 餐饮场所使用燃气“瓶改管”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