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近日,如皋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连线如皋市看守所,公开开庭审理代某等人与张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与以往不同的是,担任这起民事纠纷案件审判长的法官白羽翔,曾是被告张某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审判长。
去年12月的一天,张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董某发生交通事故,致董某死亡。事故发生后,张某弃车逃逸,后于当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次日,张某被刑事拘留。今年1月,董某的亲属代某等人诉至如皋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因近亲属董某死亡造成的各项损失100余万元。
今年3月,如皋市检察院对张某交通肇事案提起公诉。上个月,如皋法院刑庭副庭长白羽翔作为审判长审理了该案,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四年。判决后,张某未上诉,该案已发生法律效力。
考虑到白羽翔法官对案情较为熟悉,且在前期审理中已经要求张某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此次,身为刑事法官的他,又成为该起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件的审判长。当天,经过两个小时的庭审,合议庭组织双方对证据进行了质证,查明相关事实,双方也发表了辩论意见。合议庭将择日对该案依法作出判决。
该案的审理,是如皋法院交通事故案件民事与刑事“一体化”审判机制改革的初步尝试。5月13日,如皋法院出台《关于开展交通事故案件“刑民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构建审判更专业、服务更便民、效果更全面的交通事故“刑民一体化”机制,实现交通事故案件处理“一庭通、一门清”。·陈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