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崇川区委书记 刘 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能不能担当起来,关键在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没抓住。近年来,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层层压实责任。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委部署要求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将三大攻坚战、长三角一体化、长江大保护、“六保”“六稳”等工作部署落到实处。提出建设“一区五城”发展构想,努力建设“长三角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首位区”,打造“高端产业城、创新活力城、文明品质城、水韵生态城、平安幸福城”。以落实各级巡视巡察特别是省委巡视整改为契机,出台全面从严治党实施办法和督查考核办法,推动“两个责任”全覆盖。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目前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按时间节点整改落实。坚持一手抓全面从严治党、一手抓高质量发展,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双胜利,守住崇川本土病例零疑似零确诊;一季度实现GDP199.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9亿元,服务业增加值等6项主要指标全市第一。
二是落实三项机制,激励狼性担当。鼓励激励士气,开展高质量发展大比武,推行单位“红黄旗”、干部“红黄牌”,对连续黄牌的单位负责人采取提醒谈话、组织处理,倒逼干部当“头狼”、单位争一流;制定《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及疫情防控战时“六条激励措施”,表扬、晋级各类党员干部74人,形成鼓励激励案例17个。坚持干部能上能下,实行疫情防控“红黑榜”制度,通报“红榜”单位298个,提拔干部8名;通报“黑榜”单位132个,问责处理党组织9个、党员干部59人,对2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的社区书记予以免职处理。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为受到不实举报污蔑的干部澄清正名,形成容错纠错案例2个。
三是突出作风建设,净化政治生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督查考核办法》,集中整治违规津补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存在问题,去年以来通报典型问题14起,督办政风行风热线群众诉求44件。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聚焦房屋征收、渣土清运、民生事业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题巡察,移交问题线索32条、立案8人。强化廉政教育宣传,召开全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制作专题警示片《沉珂》《决堤》;深入开展“5·10”思廉日、“廉政算账月”等活动,推动廉政宣教入脑入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