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委书记 顾国标
近年来,海安市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抓牢主体责任“牛鼻子”,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市全面从严治党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被评为南通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在南通市党建工作考评中连续四年位居第一。
一是坚持“三责”联动,不断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进机制。统筹推进“明责、督责、问责”的闭环工作机制,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着力破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责任虚化和空转等突出问题。细化清单明责。归纳梳理市镇村三级党组织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压力的工作格局。强化考核督责。制定考核量化指标评价体系,全方位多角度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领导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实施过程管理和监督检查。严肃追究问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注重第一、第二种形态的运用,以强有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二是一体推进“三不”,不断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长效机制。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同向发力,全面形成“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浓厚氛围。坚持正风肃纪。狠抓“基层减负年”各项举措落实,强化政治生态监测评价,认真开展“机关作风整治月”活动,严惩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化制度建设。出台并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实施办法、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等制度文件,构建起科学严密的管党治党制度体系。筑牢法纪防线。强化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持以案促改,通过制发纪律检查(监察)建议、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开展“5·10”思廉日和算账教育月系列活动,推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闻警自省。
三是支持“三项改革”,不断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保障机制。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三项改革”,全力支持和保障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确保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持续巩固和深化“三转”。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求全市各区镇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准确把握协助职责,聚焦主责主业,推动“两个责任”在基层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深化监察员办公室改革。向全市10个区镇综合派出4个监察员办公室,围绕监察体制改革重点难点,明确工作职责,出台10项工作制度,全面提升监察员履职能力。稳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研究出台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派驻机构改革方案及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实现监察全覆盖、无盲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