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时 评

2020年就要过去了,又到了辞旧迎新的跨年节点。近日,多地表示,没有安排跨年活动,或者取消相关活动。北京、上海等地提醒,元旦春节期间减少人员流动,非必要不要离开当地。陕西、辽宁等地则要求,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培训等活动。其实,不管是措辞严肃的“一律取消”,还是偏向提醒意味的“非必要不要离开”,最终的指向应该是一致的——在彻底战胜疫情之前,应时时刻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要因为节庆而放松警惕。这样的道理相信公众不会不明白。何况,经过这一年的淬炼,也因为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如今的线上活动已经日益丰富多彩,线上经济也方兴未艾,很多以往需要流动、聚集才能做的事情,现在完全可以在网上进行,这也是多地取消跨年活动、减少人员流动的底气所在。

——新京报《多地取消跨年活动:防控好疫情才有欢乐祥和新年》

近日,两起关于见义勇为的事件,看得人五味杂陈。一起发生在四川省广安市,黄某17岁时救人溺亡,由于唯一目击者前后说法有出入,未获见义勇为表彰。其父为此奔波7年,当地政府最终认定黄某属见义勇为。另一起发生在河南省清丰县,年仅18岁的王某威与同伴一起饮酒,为救溺水同伴不幸身亡,当地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称其是履行法定义务,不构成见义勇为。我们表彰这种勇敢、奉献的精神,是为了激励更多的人,在他人处于困境之时,勇敢地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如此,社会才会少一些冷漠和悲剧,多一些温暖和幸运。因此,对于见义勇为,我们不应吝于确认和表彰。对见义勇为的认定及表扬,绝不仅仅是在表扬离开的人,它更大的作用,是作为一种价值认可展示或传递给活着的人。它的意义,不是给一场过去的义举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而是开一个头,让后来者把这种精神传承下去。

——光明日报《见义勇为的认定不该那么难》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12月27日在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强新时代少年审判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对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要坚决依法严惩,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一般不得适用缓刑。针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最高法有关负责人特别强调了两个“从严控制”——认罚从宽要依法从严控制,减刑要依法从严控制,一个“坚决判处”——对性质恶劣、危害重大者,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上述表态处处透着一个“严”字,带着一股威慑之气,体现了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零容忍态度。《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性侵儿童行为的高压态势,与司法机关对性侵行为的强力惩戒,毫不放纵,将对罪恶之行形成有效围剿。时机成熟时,还可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对此类罪犯刑满释放后配备可以跟踪、监控的电子脚镣,并公开相关信息,实行禁业限制,向其经常活动区域发出警示等,以进一步密织网络,坚决斩断性侵害儿童的罪恶之手。

——北京青年报《坚决斩断性侵害儿童罪恶之手》

元旦将至,正值广州国际购物节,广州各大商圈节日消费气氛浓厚,夜间经济畅旺。近日,北京路商圈的各大商业载体主动顺应节前消费增长需求,实行“24小时不打烊”或延长营业时间。当前,以夜间经济为代表的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热点迅速发展,日益繁盛,已经释放出巨大潜能。但夜间消费的追求不应止步于数量,还要对质量提出更高要求,让更多人不仅在夜间消费得多,还要消费得好。比如对于延长营业时间的老字号来说,不妨趁此机会多想想,除了“24小时不打烊”,还能如何对产品和服务进行优化升级,更好地走进年轻人的心里。同时,夜间经济在满足人们物质需求的同时,也要兼顾好人们的精神需要——可以通过支持引导博物馆、图书馆等文博场馆探索延长开放、夜间开放等方式,推动提升夜间经济配套服务,丰富夜间文化消费业态。不仅如此,更要相应地对“安全需要”给予充分重视,以提升夜间消费体验,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如此,夜间经济才能走得更好更远。

——广州日报《“不打烊”为夜经济“添酒回灯”》

2020-12-31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45993.html 1 3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