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公交规[2021]5号
因道路提升改造及桥梁拆复建工程施工需要,依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施工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自2021年2月19日始至2021年8月17日止,对海堡路、江海路部分路段实行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对海堡路(通常汽渡至东方大道)实行分段半幅或全封闭围封施工,其中全封闭路段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沿线单位除外)。过往车辆请从江河路、海洋路等道路绕行;
二、对江海路(振华二路至通盛南路)实行分期分段半幅或全封闭围封施工,其中全封闭路段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过往车辆请从振华路、惠生二路等道路绕行。
特此通告
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