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岁左右的孩子,就像刚出土的树苗儿,将来是参天大树还是盆景,很大程度取决于成人早期的引导。
□杨谔
一位文化界的领导在朋友圈发了四张少儿春联书法大赛的获奖作品,水平甚高,勾起我前往观赏的念头。
几年前,教育部颁发了在中小学开设书法课的通知,配套了教材,但在实际推行过程中被层层打折。举办少儿春联书法大赛,集爱国主义、传统文化与美学教育于一身,一举三得。
走进展厅,几乎每一件作品都有亮点,让人不由自主地驻足欣赏。把数十件获奖作品细看了一遍,按创作方式和理念,归为三类:
一类是以老师的作品作为临摹对象,或在老师的意志主导下完成的作品。亦步亦趋,反复打磨,形式较为完整,技法基本到位,有的作品在落款时还特别注明联语也是学生所撰。这类作品,成人特有的浓烈的“世故”味弥漫郁结,看了让人感觉很不舒服。另有少数几件作品的款字,从结字和笔力看,应该是出自老师的代笔,而非出自孩子的模仿。
第二类是以印刷品、网络上的春联为临摹对象,有少数几件是以古代名家书联为范本,联语与“新春”无关。这类作品形式完美,若仔细观察,则会发现有不少作品的点画有涂改痕迹。书法创作有“一次性完成”的特质,若多复笔、改笔,书法便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书法,原本自然而然地融于其中的生命节律被破坏了,这样的书法只不过是一束塑料花而已。
第三类是孩子们运用自己学过的书体进行创作的作品,用笔还算规范,结构时见“跌跌撞撞”或松散平均,距专业审美规范稍远。按理,这一类作品恰恰最应该得到赞美,因为它们葆有童真,书写过程真实,是在传统河流里学泳的精灵,也最符合举办“少儿春联书法”的主旨,但这类作品无一例外地得了最末等奖。
看古人留下来的书画作品,凡临摹或参考别人的,都会在作品上注明“临”或“仿”一类的字样,诚实不欺,不掠人之美。这样的传统,我们要不要在书法教学中加以重视与强调?少儿比赛,创作与抄袭(临仿)及完全属于弄虚作假的代笔是不是可以忽略不分?(类似的现象近年也多次出现在各级各类少儿比赛中。)套用成人的标准来评判少儿作品的做法是否合适?少儿书法创作,要不要表现童年的情感以及对生活的理解?要不要在创作中倡导儿童的奇思妙想?少儿书法教学到底是技术教学还是美育教育?还是两者兼而有之?是否还可以延伸及创造力的教学?
十岁左右的孩子,就像刚出土的树苗儿,将来是参天大树还是盆景,很大程度取决于成人早期的引导。在孩子们的作品中,可以看到背后站着的老师和家长,在老师和家长的背后,可以看到时代社会的“风景”。如是故,怎样组织一次只属于孩子们的比赛?评奖的原则、标准、依据是什么?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关系到的不仅仅是当下的少儿书法教育,更关系到培养什么样的人作为接班人这一大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