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南通警方

七、冒充公检法诈骗

骗子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以涉嫌重大刑事犯罪为由,要求配合调查,诱骗受害人将钱转至“安全账户”,或安装指定App、登录指定网站填写个人账户信息、输入银行短信验证码、扫码付款等实施诈骗。

作案步骤

冒充各类工作人员→话术诱导→转接假冒“公检法”→引导转账

防范提示:

公检法机关办案会当面向涉案人出示证件和相关法律文书;公检法机关不存在安全账户或者核查账户,更不会让公民提现转账汇款。

2021-04-28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58917.html 1 3 七、冒充公检法诈骗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