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住建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南通市市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共二十条,主要明确了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业主表决比例、实施主体及费用来源、加装电梯的实施程序、协商调处方式和优抚条款、工作职责分工、资金扶持政策。
今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定下了“支持服务自愿互助的多层住宅居民加装电梯50台”的目标任务。截至目前,崇川区共发放加装电梯规划许可18台,9台已经完工投入运行,9台在施工中,加装电梯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问:加装电梯的方案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如何申请政府财政补贴?
答:符合加装电梯条件的建设者(本幢或本单元出资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当就以下事项自行协商制定加装电梯方案:(一)加装电梯工程费用的预算及分摊方案;(二)电梯运行、保养、维修等费用的分摊方案;(三)确定电梯管理单位。自行管理的,出资加装电梯的业主为管理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为管理单位;(四)加装电梯设计。加装电梯设计方案应当经5名(含)以上专家论证确认,施工图的设计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单位应当对施工图质量负责;(五)拟加装电梯的业主同意比例及详细材料;(六)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同意。
目前相关部门还在与财政局制定财政补贴细则。业主可在加装电梯实施完成之后,将相关材料提交到所在街道,由街道帮助业主将申请材料报到属地住建局。属地住建局进行审核后,对于符合条件的电梯,再申报到区财政局。我市加装电梯的建设和补贴两者分离,补贴是补贴到本幢或本单元全体业主,不只是补贴电梯建设者。加装电梯的资金筹措由建设者进行内部协商评定,而业主财政补贴的分配是由本单元全体业主共同协商决定。
问:加装电梯流程有没有模板供市民参考?电梯施工单位有无推荐名录?
答:为了将实事落到实处,在制定加装电梯《实施办法》时,相关部门在行政审批局设立专门的加装电梯窗口供市民咨询和提交材料。市民也可先向街道办事处咨询加装电梯事项。
建设者应当向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相关部门在整个加装电梯工作程序上提供“一条龙”服务,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加装电梯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安全监管,建立由相关部门(单位)、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参与的工作协调落实机制,并指定部门对加装电梯具体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协调和监督。相关部门也都与水务集团、天然气公司、电力公司等都形成工作对接体系,保证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接下来,相关部门还会按照市场监管局确保质量安全的要求,把有资质的电梯加装公司列出来供业主选择。关于电梯企业的名录,将在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布。
问:加装电梯建设者与异议人不能形成协商怎么办?加装电梯安全如何保障?
答:公示期内收到利害关系人书面异议的,建设者应当与异议人充分协商,并形成协商记录。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属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协商、调解,并形成协商、调解记录。在两次协调还不成功的情况下,业主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关于电梯安全维保问题,《实施办法》中已经明确:本幢或本单元出资加装电梯的业主为加装电梯项目的建设者,承担电梯的建设、管理、安全义务。加装电梯所需建设、运行使用、维护管理等费用,应当由建设者共同承担,具体费用分摊由建设者根据楼层、面积等因素协商确定。建设者应当对加装电梯工程的安全施工负总责,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电梯企业等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电梯管理单位是电梯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保障电梯的安全使用。关于电梯将来出现事故的责任,目前市场监管局也在探索加装电梯的保险+服务的模式。
本报记者 李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