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时评

电瓶车上楼仅开罚单还不够

□黄宇 张裕新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市消防部门将对高层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行为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将按《规定》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楼道内停放电瓶车最高罚款1万”,这属于新增的消防行政处罚。对于此类违法情形,消防部门一旦接到举报,就必须出动、必须执法、必须开罚。由此,整治电瓶车乱象,将由过去主要靠物管、业主的“私力救济”,转化为由公共职能机构的强制执行。

电瓶车是居民最主要的交通工具。目前,电瓶车乱停乱放、飞线充电现象严重,甚至有的楼栋整个楼道门厅都被电瓶车占据了,但就是这看似平常的一个现象,就可能给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加大查处力度 ,绝不手软坚决处罚是一项硬措施,但这样的处罚方式也只是头疼医脚。“电动车在楼道充电”是一个复杂问题的综合表现。小区楼道不仅是行走的通道,也是发生火灾时用来逃生的生命通道,很多居民在楼道停放电动车、给电瓶充电,这不仅会增加隐患,还增加了逃生难度。因此,禁止“电动车在楼道充电”仅开罚单还不够。

引起“电动车在楼道充电”的主要原因,就是小区没有给电动车充电的地方。治理“电动车在楼道充电”不是消防部门一家的任务,社区和小区物业部门必须共同做好服务。首先要让电瓶车进楼后“无路可走”,可以在楼道门厅放置小绿化盆景等,堵住电瓶车的去路,同时也会提升楼道整体环境。其次小区地面要明确划分非机动车停车位和禁停线,设置温馨提示牌,进一步规范地面停车。对于老旧小区,应该想办法设置一个“电动车寄存充电”的场所或安装投币式充电设施,满足市民需求。对于新规划的小区,应该把“电动车寄存充电”场所作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标配建设,要像“绿化达标”一样,实现“电动车场所达标”。

“美丽楼道”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之一,整治“电动车在楼道充电”只开罚单,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如果不解决“无处停放”“无处充电”的问题,只能是换来“一摞罚单”。

2021-08-18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70996.html 1 3 电瓶车上楼仅开罚单还不够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