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青
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中再次强调,“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坚持依法执政,依法治国,开创国家发展进步美好未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为城市管理工作迈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谱写新篇章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我们要切实将依法行政理念贯彻落实到新时代城市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一、锤炼法治之“基”,提升法治思维
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将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讨论交谈与撰写体会结合、专题学习与综合学习结合,拓宽学法普法渠道,通过强化学习推广普及法治知识。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带头学法,主动掌握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注重学习吸收,提升法治素养。二是加强法治培训。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经验轮讲”“专题自学”等培训方式,依托南通大学等本地优秀教育资源,举办综合能力提升班。邀请专家学者定期开展法律专业知识及实务专题讲座,围绕执法中的难点问题开展以案释法、法治轮讲等活动。三是树立重视法治人才鲜明导向。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查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二、遵循法治之“道”,推进依法决策
建立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的行政决策机制,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决策质量显著提高,决策效率切实保证,从而大幅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坚持集体讨论制度。全面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凡“三重一大”事项均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党组会议讨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建立法规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律顾问参加的法治审查队伍,保证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法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推进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权力事项清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依托局官网和江苏政务服务网,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三、落实法治之“举”,严格规范执法
作为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对规范城市领域综合执法具有牵头抓总、监督协调的关键作用。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执法力量下沉,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完善对县(区)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建立市、区城市管理执法协同联动机制,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畅通与相关监管部门的合作协调机制。三是提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对各城管行政执法队伍履职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察,并定期开展绩效评价。指导市区城管行政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鼓励更多的基层执法队伍争当一级执法队。严格持证上岗,通过严格的程序,将政治觉悟高、理论修养好、专业素质强的人才吸纳进行政执法队伍,提升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整体水平。 (作者系南通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