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进华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高水平打造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化整体推进示范区为契机,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德政工程,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龙头工程,作为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示范工程,做法经验先后被农业农村部和江苏省政府向全国、全省推广。
推行“用养结合”理念
突破传统,提升理念,创新思维,是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根本前提和重要保障。
长期以来,南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侧重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阶段,“就田论田”思路已落后于现实需要,必须把“用养结合”理念贯穿高标准农田建设始终。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根本目的在于更好利用农田资源,统筹提升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南通创造性提出“用养结合”理念,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坚持开放式建设,把农业现代化对农产品产加销的基础设施需求,最大限度纳入进来,坚持系统化集成,把生态、智慧、美丽等元素叠加进来,全面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把“作好示范”思维擘画入高标准农田制度设计。“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建成200万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美丽宜耕的高标准农田。
大力实施“十项工程”
在“用养结合”理念指引下,南通市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任务是模式创新、耕地提质、优质精品、生态优先、田美乡村、智慧农业、高效节水、宜机化改造、精准管护、效益提升“十项工程”,并建设16个连片规模5万亩以上设施配套齐、生态环境优、综合效益高的示范片和1个集生态、智能、科研、旅游等于一体的特色示范区。
突出质量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施优质精品工程,严格执行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2021年全市建成高标准农田35万亩,平整土地5万多亩,增加耕地8000多亩,建设泵站317座、防渗渠296公里、低压管道123公里、机耕路473公里、机耕桥95座。实施耕地提质工程,2021年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提升0.1个等级。实施智慧农业工程,计划到“十四五”末,全市建设数字农田10万亩。实施精准管护工程,建立设施建设与管护机制同步落实制度,将形成的固定资产所有权作为国有资产权属归所在镇政府,使用权和收益权归所在村,产生的收益作为村集体收入。
突出市场经营,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模式创新工程,积极推行“先流转后建设、先平整后配套”,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与高效利用无缝对接。实施宜机化改造工程,合理布局农业生产服务配套设施,深化田间机耕路提升行动,实现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的提档升级。实施效益提升工程,2021年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中,发展由村集体组织经营的新型合作农场53个,面积超过2万亩,引进农业龙头企业22个,经营土地3万亩。
突出生态美丽,促进乡村宜居宜游。实施生态优先工程,积极推进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农田退水利用、农药化肥减量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生态设施建设,将高标准农田与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融合建设。实施田美乡村工程,2021年,全市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56万亩,通过地下暗管灌溉少占用耕地200多亩。
全力落实保障措施
为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十项工程”实施到位,南通市不断加强要素保障,努力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南通样板。
落实四级责任,提升管理水平。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南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组织推进。强化监督考核,锚紧压实市、县、乡、村四级管理责任,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参与单位信用管理体系。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机制,强化制度供给,形成具有南通特色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政策体系。
制定三级规划,把握推进节奏。坚持规划先行,统筹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市、县、片三级规划。市级组织编制《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化整体推进示范区建设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分期建设,明确建设区域布局和重点工程。县级规划重点以村为单元,镇为单位,按照规模连片的要求,落实到具体田块,形成规划项目布局图。示范片规划重点围绕“十项工程”集中打造示范窗口。对纳入规划的高标准农田,统筹好各类资金,按照统一标准,一次规划分年实施。
保障两大要素,满足建设需求。落实建设资金,从2020年起,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占补平衡指标的调剂费标准,提高到28万元/亩。2021年共投入12.25亿元。落实用地指标,2021年,全市批准设施农业用地0.63万亩,保障设施农业发展;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284亩,用于农产品加工、仓储等项目建设。
(原文刊于9月4日《农民日报》,有删节。作者系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