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乡村振兴

市财政局全省率先出台系列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政策,打好惠农“组合拳”,立体破解融资“难、慢、贵、堵”问题——

引金融活水 助乡村振兴

统筹安排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准确把握政策性农业融资平台定位,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引导作用,打好惠农利民“组合拳”。近年来,南通财政聚焦涉农融资难题,引金融活水,助乡村振兴。截至今年11月,南通地区农担累计为全市3320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提供担保,贷款总额34.91亿元,居全省第二,苏中第一,户均105万元。

聚焦融资难,搭建政银企担平台

以南通农担为依托,市财政牵头搭建政银企担沟通合作平台,着力打通农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江苏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江苏农担”)是经省政府批准、由省财政厅管理、通过市场化运作,主要为农业经营主体增信、分险、赋能的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机构,解决了农业经营主体因无抵押物,无法获得金融资金的难题。南通财政始终坚持农担支农支小政策定位,降低担保准入门槛,出资4500万元纳入省农业融资担保风险资金池,与江苏农担共建南通分支机构,不以赢利为目的,不向客户收取保证金,为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南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担保,搭建融资桥梁。同时,财政与市农业农村局密切配合,推动政府产业政策、银行资金投向、政策性担保服务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全面有效对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引导农业产业发展。

聚焦融资贵,出台减费贴息政策

市财政充分发挥“三农”信贷财政政策正向激励功能,借助南通农担平台,率先在全省出台财政支持政策,切实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贵难题。

在贷款申请环节,出台全省首家《地方农业融资担保费补助实施办法》,推行农业融资担保低费率,对南通地区发生的政策内担保费用由市级财政负担50%,直接减半收取,平均担保费率仅0.37%,远低市场平均水平。政策执行以来,市财政累计为2600户农业经营主体补助担保费1615万元。

在贷款还本付息环节,在全省率先出台《地方农业融资担保贷款贴息实施暂行办法》,推行农业融资担保贷款贴息。对农业经营主体所执行的贷款合同中超过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点部分的50%给予财政补贴,同一主体累计贴息不超过50万元,在财政政策加持下,农业经营主体平均综合融资成本约4.64%。政策执行以来,市财政累计为1617户农业经营主体贴息684万元。

聚焦融资慢,开辟贷款快捷通道

市财政坚持为农惠农理念,推动南通农担与相关银行加强合作,出台系列创新举措,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贷款尽快落地。

南通农担与邮储银行合作推出“农易贷”,与农商行合作推出“惠农快贷”,与农业银行合作推出“惠捷贷”等手续简化、操作快捷的农担专项产品,有效提升服务效率。同时,充分利用数据平台。开发建设“融旺乡村”苏银农担业务信息管理平台,将客户征信、审批材料、放款通知书等全部数据线上运转,缩短用款审批时间,提高客户满意度。此外,创新服务举措。通过在合作银行开辟绿色通道、实施限时办结制、加强督查办理、贷款贴息手续前置等措施尽可能缩短担保业务审批时间,农业融资担保贷款快捷产品最长不超过2个工作日,一般产品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

聚焦融资堵,打通续贷堵点

市财政为帮助农业经营主体应对市场冲击,缓解资金周转困难,破解续贷难题,出台了全省首家《农业融资担保贷款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首期资金500万元,一经推出受到农业经营主体的广泛好评。

市财政坚持应急周转政策导向,明确应急周转金的使用对象为贷款即将到期但足额还款出现暂时困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应急转贷资金周转后企业能及时获得银行续贷,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20天,突出了短期救急和应急周转属性。同时,坚持市场运作原则。应急周转资金委托南通农担市场化运作,对首期使用转贷资金的借款主体按日费率0.2‰收取占用费,以后每使用1次,资金占用费率提高20%,累计不超过3次,既用低费率让农业经营主体受益,又设定了市场化使用规则防止企业长期和恶意占用。此外,坚持监督和风控并重。应急周转资金由南通农担审核转贷主体资质,在合作金融机构承诺续贷的前提下,于5个工作日完成转贷手续,市财政局负责监督管理。政策推行仅4个月就完成5笔转贷业务,平均周转期1.6天,累计发生额870万元,转贷成本仅3600元,远低小贷成本,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切切实实受益。

本报通讯员 薛晓东 本报记者 龚秋瑾

2021-11-15 市财政局全省率先出台系列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政策,打好惠农“组合拳”,立体破解融资“难、慢、贵、堵”问题——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80264.html 1 3 引金融活水 助乡村振兴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