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快传染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按计划建设符合传染病诊治布局和流程要求的应急医院。平时用于其他医疗工作,应急时腾空整个院区,用于疫病救治。应急医院建设应高起点规划,多部门合作,限节点完成。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规范化建设,满足传染病人初诊初筛要求。建立社区疫情防控管理组织,推行社区服务管理一体化。预备大型公共设施,作为疫情高发期方舱医院、隔离观察点建设预留区域,用于隔离观察或轻症病人收治。定向招录感染科医生,从事医院传染病防治工作。建立医联体集团,医联体内医务人员采取“县管乡用”模式,招录后必须在医联体乡镇卫生院工作满一定年限,推动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良性循环。将社区医生管理列入政府购买服务序列,采取“镇管村用”模式进行公开招考,彻底消除社区医生后顾之忧,稳固社区医生队伍。探索“能上能下”激励机制,激发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提升医技水平。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医务人员下基层工作或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民营医院医务人员志愿者队伍,发生重特大传染病疫情时可紧急招募。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优先保障发热门诊和隔离场所等重点区域诊疗需求,缩短医务人员可能暴露的时间,避免过度疲劳。开展心理辅导和咨询服务,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
二、提升传染病防控救治应急能力。逐级夯实医疗机构责任,切实将感控要求落实到临床诊疗和公共活动各环节。鼓励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远程医疗等技术,提供网上预约和远程医疗服务。做好医务人员健康监测,强化感染控制意识,提高感染控制能力。增加监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督查指导频次,发现感控事件,一查到底。优化预防接种、核酸检测等大型活动组织管理,合理布局活动现场点,切实落实常态防控措施,杜绝医源性感染。强化传染病防控救治市县联动。市级层面应急储备2~3台PCR移动方舱实验室,以应对疫情突发开展现场快速检测。同时,成立应急采样检测队伍,快速参与全员核酸采样检测工作。建立应急救治联动机制,对县(市、区)传染病救治能力进行评估,确定传染病人分流标准,制定病人分流救治应急预案。同时,在各县(市、区)开展区域医疗机构考查评估,建立康复定点医院储备库,用于治愈出院者的康复管理。
三、提高传染病防控救治保障水平。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入力度,增设传染病防控工作专项经费。政府统一采购防护物资和检测试剂,满足医疗卫生机构防控需求。落实卫生防疫工作补助专项经费,足额预算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经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经费。科学制订防控专项考核细则,及时发放防控津贴、应急加班补助和隔离场所等人员工作补助,确保经费定期发放到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