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苑天地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通市法学会、南通大学、张謇研究中心联合举办

“张謇公司治理理念与营商环境优化”研讨会

如皋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顾雪红围绕“生态保护”主题作交流发言。 蒋春燕摄

张謇先生嫡孙张绪武致辞。 蒋春燕摄

“张謇公司治理理念与营商环境优化”研讨会在南通举行。 蒋春燕摄

12月17日上午,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法学会指导,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通市法学会、南通大学、张謇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张謇公司治理理念与营商环境优化”研讨会在南通举行。

全国政协原常委、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工商联原常务副主席、张謇先生嫡孙张绪武,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贵祥,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南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晓斌分别致辞。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巡视员汤小夫,南京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后龙,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姜永华,南通市政协副主席马啸平,南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忠明,南通大学党委书记浦玉忠,张謇研究中心会长张小平等出席研讨会。

2020年11月12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张謇生平展陈时指出:“张謇在兴办实业的同时,积极兴办教育和社会公益事业,造福乡梓,帮助群众,影响深远,是中国民营企业家的先贤和楷模。”张謇先生始终践行爱国、爱乡、爱民的情怀,始终强调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张謇企业家精神对当代营商环境的塑造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和借鉴价值。

张绪武回顾了张謇先生在实业救国、推动经济法治和信用制度建立等方面所作的努力。张绪武表示,此次研讨会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行动,希望传承和弘扬好张謇企业家精神。

刘贵祥通过视频连线方式致辞。刘贵祥指出,时代的发展要求我们传承和发扬张謇先生忧国忧民的爱国精神、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海纳百川的开放精神,将企业发展融入国家建设,把社会责任转化为长久之功,为中国企业家精神注入新的时代内涵,为优化中国营商环境创造新的活力。近年来,南通法院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司法行动方案”,推出27条具体优化举措;建立营商环境重点指标日常监测制度;研发支云破产管理系统,提升破产案件办理效率效果。他希望南通两级法院以此为契机,为人民法院改革发展、为优化地方营商环境、为促进区域社会治理创新作出更大贡献。

张苏军在书面致辞中表示,张謇爱国报国的情怀、勇于创新的决心、回报乡梓的爱心,值得今天的企业家和法律人学习。本次研讨会深入挖掘张謇企业家精神中的法治元素,填补了张謇公司治理研究方面的空白,对于丰富张謇企业家精神内涵,具有重要意义。全国法学会系统要通过不同形式,不断深入挖掘张謇企业家精神中的法治理念和元素。

王晓斌在致辞时指出,作为江海文化的特色瑰宝和重要品牌,张謇已经成为南通城市形象的一张文化历史名片,研究好、发展好、运用好张謇文化,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研究张謇企业家精神中的法治元素,吸收其蕴含的宝贵理念,对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全面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南通将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做法经验,努力推动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围绕张謇公司治理法律理念与营商环境的关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薛军,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范健,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胡玉鸿,南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忠明等与会嘉宾作主旨发言,从宏观和微观等多个层面进行了深层次剖析。

薛军教授在视频发言中表示,张謇对于公司治理以及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认识,非常具有前瞻性,张謇的主张代表了当时民族企业家对于法治的期盼和诉求,相关理念到现在依然没有过时,仍然具有很强的实践价值。目前面临复杂的国际形势,应当扎实推动营商环境建设,真正让企业家安下心来、放心发展,同时造福于社会和人民,为各种市场主体的产权提供有效的法治保护。

范健教授指出,张謇的实践探索开启了中国社会和中国人对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家精神的正确理解,重温张謇的优秀品格,对于解决当今社会转型期面临的问题,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张謇是中国历史上最早推崇商法治商的政治家和依法经商的企业家,张謇推动中国商事立法、企业依法治理的实践,至今仍有现实意义。张謇在义利观、社会观等方面展现出来的社会责任感以及立法实践,对当代中国公司治理制度构建具有重要意义。

胡玉鸿教授认为,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张謇在商事立法实践中,不仅立足于国情,同时又能借鉴和吸收国外先进的法律制度,对今天仍具有启示意义。法治乃法律之治、规则之治,法治的实现既依赖良法,也依赖法的全面贯彻执行,市场经济作为法治经济,要通过法治保障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曹忠明院长在发言中指出,张謇先生在经济立法中践行立法先行、自主创新、诚信道德、开放共赢、政商构建等理念,是我国经济立法史的宝贵财富,对于当今营商环境塑造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优化营商环境是一场深刻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人民法院在此过程中大有可为,要坚持法治引领,传承和发扬好张謇企业家精神,在优化营商环境中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

会议还对“张謇公司治理理念与营商环境优化”学术论文获奖情况进行通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以及在江苏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挖掘张謇企业家精神的丰富内涵及时代意义,自2020年12月起,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通市法学会、南通大学、张謇研究中心共同向各界广泛征集“张謇公司治理理念与营商环境优化”学术论文,共征集到论文187篇,经专家初审和综合评审,评选出优秀论文68篇,其中一等奖论文8篇,二等奖论文10篇,三等奖论文20篇,优秀奖论文30篇。与会嘉宾、专家学者及部分获奖论文作者围绕“公司治理”“生态保护”“营商环境”等相关主题,多视角、深层次地进行了研讨和点评。

苏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钟毅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视角切入,阐释了张謇经济法律理念的时代传承及司法回应。钟毅认为,良好的法治环境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来调整经济关系,规范经济行为,维护经济秩序,使市场经济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地发展;明晰的产权关系是公司治理的根本所在,要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法律适用、法律责任一律平等,不论国企民企、内资外资企业,一视同仁、依法保护,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坚持以发展眼光看待处理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过去经营中的不规范行为,依法甄别纠正历史形成的涉产权冤错案件;良好的政商关系是企业壮大的源头活水。要依法妥善审理好涉及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行政案件,给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充足的市场空间,监督支持政府落实好“放管服”改革举措,让企业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

如皋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顾雪红以《论张謇生态法律观对新时代生态文明理念的贡献及启示》为题,对张謇生态法律观进行了现代解读。顾雪红认为,张謇生态法律观蕴含着丰富的司法实践启示,要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在提升生态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发挥应有作用。要加强系统保护,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发挥司法裁判的引领和约束作用,以系统保护理念开展生态修复;延伸司法职能,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建立良好的生态文化,提升公众保护生态资源的道德自觉;构建协同保护机制,在环境治理领域引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努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

南通大学文学院教授、张謇研究中心副会长王敦琴表示,本次研讨会紧紧围绕“张謇公司治理理念与营商环境优化”主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和讨论,进一步拓展了张謇企业家精神内涵,论文及交流中提出的部分观点,丰富了张謇企业家精神研究的资源和载体,对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的启示意义和参考价值。

来自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苏州大学、南通大学、南通市委党校、张謇研究中心等高校、社团组织专家学者,部分获奖作者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南通中院共建单位拉萨法院,江苏省部分法学会、法院以及南通相关部门等单位嘉宾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加研讨会。

·谢洲 蒋春燕·

2021-12-23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通市法学会、南通大学、张謇研究中心联合举办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84067.html 1 3 “张謇公司治理理念与营商环境优化”研讨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