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时评

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没有“旁观者”

□知新

近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南通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形成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合力。(12月16日《南通日报》)

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可获重奖,这是南通保护环境“走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对于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环境监督,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重典治理生态环境没有任何退路,已经到了不得不为之而非下决心不可的地步。尽管这几年我们也采取了接管治污、在线监控排污口、严厉查办危害环境犯罪案件等措施,但环境污染事件为何屡禁不止?可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方面是“悄悄干活”隐蔽性强且违法成本较低,另一方面则暴露出职能部门监管无术无力。所以说,面对频发的环境违法行为,职能部门必须不断适应新情况,练就新本领,打好“组合拳”。

在治理环境问题上,环保等职能部门是责无旁贷的。但这些部门既长不出千里眼、顺风耳,也没有三头六臂、七十二般变化的能耐,靠“单打”成不了气候,更需要每个市民联合起来“群打”。也就是说,惩治环境违法行为不仅需要职能部门“强硬的双手”,更需要群众“雪亮的眼睛”。只要每个市民深度参与、积极配合,长眼睛、添耳朵、增力量,协助职能部门撒下“天罗地网”,就不愁破不了破坏环境的案件,抓不到偷排漏排的不法分子。从这个意义上讲,治理环境问题是一个政府行动,还应该是一个公民行动。

要将环境治理工作持续深入地推进,不仅要靠政府部门保驾护航,更需我们每个人都筑起一道“思想的长城”。面对危害环境安全的不法行为,有没有袖手旁观、看热闹的?有没有胆小怕事、知情不报的?有没有“与我无关”、不闻不问的?如果有那就是还没有认识到环境保护工作的真正意义,应该及时予以纠正。我市对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奖励50万元,就是一个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治理环境问题的好举措,我们没有理由只当一个“坐在路边鼓掌”的旁观者,而应与政府职能部门一条心、一个目标、一起干,全民参与、全力支持,利用网络、电话、微信、短信等多种途径,协助相关职能部门治出实效,治出声威。

发挥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的作用,必须“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只有每一起违法行为都得到惩处,才能让举报者得到最有效的保护,并激发起群众义无反顾的参与热情。而在兑现举报奖励的同时,有关部门也要加强对举报者的保护,尤其隐私保护是第一位的。

总之,保护环境没有旁观者,也没有局外人,每个南通市民都要强化主人翁意识,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群起而攻之的浓厚氛围,共同筑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屏障。

2021-12-29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84534.html 1 3 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没有“旁观者”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