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城市记忆

高明庄土改运动: 分者清廉,得者欢喜

□彭伟 陈红

高明庄是苏中解放区著名的根据地之一。抗日战争时期,叶飞指挥的高明庄战斗在这里打响,歼灭数百日伪军;解放战争时期,苏中七战七捷中,如黄战役大捷,后方临时医院就设在高明庄。在高明庄,还举行过轰轰烈烈的土改复查运动。今日回顾这场运动,对于加强党纪教育,宣传廉政思想,仍有意义。

1946年4至5月间,国民党反动部队已经蠢蠢欲动,活跃于苏中地区。内战一触即发,此时的政治环境,严重阻碍苏中解放区“减租减息”运动。在高明庄地区,“减租减息”运动起初按照“谁算谁得,积极多得”的政策方针进行,其中难免滋生腐败,带来分配不公。大量没有租田或者租田很少的贫雇农因为“无账”可算,得利很少甚至无利可得。他们这群人也要得到实实在在的土地,因此对“减租减息”运动进行抵触。这种情况在其他解放区也很普遍。于是中共中央决定将减租减息政策逐渐转变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没有土地的贫雇农,实现解放区耕者有其田。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支持贫农获得土地的要求。

高明庄开展“五四”土改,恰逢苏中七战打响。正是在那种烽火岁月,清廉奉公的高明庄干部们,一方面发动群众支援谢家甸、加力等前方战士,一方面积极发动群众搞好土改工作。整个土改运动前后经历约两个月(6月底至8月中下旬),分为三个步骤,政策透明公正。具体政策包括:1.凡是农村居民(纯商业户除外),都被分有土地;2.以村为单位,实行“中间不动两头平”,中农超过平均数不多的一般不动;3.村与村之间土地相差较大的,可以进行调整;4.地主成分的烈军属及开明绅士,留地一般多于平均数;5.佃农租进地加自耕地,超过平均数的,应抽出超过部分;6.长工、雇农一般先从地主、富农的自耕地中分;7.宅地、非耕地,未列入耕地方案中分配……

政策固然好,还须干部清廉,认真执行。从高明土改的几个步骤来看,不乏佐证。第一步是6月底至7月上旬,建立组织领导,全面宣传土改运动的政策。为防止土改运动中产生腐败或不公现象,高明庄每村组建分田委员会。每个分田委员会共计15人,以贫雇农、党员干部为主,互相谈论、监督,推进土改活动。分田委员会还邀请大量群众监督分田委员会调查统计的土地情况(包括出租地、自耕地、租进地)及确定的分田人数。对于分田委员会来说,形成内外监督机制,确保其清廉的工作作风及土改运动的公平性。

第二步是7月中旬,分田委员会积极发动各村群众吐苦水、挖苦根,组织起三百余人的队伍,将富农手中的土地夺走。

7月下旬至8月初,高明庄“五四”土改运动进入实质性的第三步。分田委员会将夺来的土地及中农超过平均数可以抽出的土地等,在一个行政村的范围里,按总田亩数和总农业人口数,计算出平均人口应得的土地亩数,随后内部制定到户分田方案,包括谁家出多少田,田名及坐落地点,谁得多少田及地名界址等等细节,都要一一确定好。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具体的方案公平吗?其中是不是有腐败,比如分田委员会成员会不会趁机照顾自家或亲朋好友呢?为此,高明庄的清廉干部小心翼翼,出台三项政策:1.所有分配方案及结果,不是分田委员会一家指定,而是要送交村民大会进行数回民主评议,通过才被认定为合法结果;2.分田委员会必须通过大会,向全村人民公布相关结果,即这些结果不仅要得到参会人员的同意,而且还要得到全村人民的支持,即依赖群众的监督,再次确保分配结果公平;3.分田委员会的工作必须脚踏实地,要求分田委员会相关人员必须带领群众,前往具体田地,做好土地交割工作。秋收前,整个“五四”土改运动,分田到户,顺利结束。

分者清廉,得者欢喜。由于党员干部清廉,群众监督有效,高明庄“五四”土改运动十分公正,赢得群众老乡的支持。这对于正在进行的苏中七战也有帮助。为了保住“五四”土改运动的革命成果,高明庄人民积极支持粟裕率领的部队,打击敌人,为苏中七战七捷立下功劳。

2022-01-04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85082.html 1 3 高明庄土改运动: 分者清廉,得者欢喜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