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曹忠明同志辞去南通市
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审判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2年2月21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曹忠明同志辞去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