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阅读

博尔赫斯如是说

□展 颜

1967年秋至1968年春,博尔赫斯在哈佛大学开授了六场诺顿讲座,发言稿汇编集成薄薄的小册子,即是我手边的《诗艺》。

博闻强识的博尔赫斯,妙语如珠。那时,他几近全盲,发言中大量的文本引用,都来自过目不忘的记忆力。

正如博尔赫斯的文学作品一样,他的讲座发言稿,也处处充满博尔赫斯式的梦及反思,留给读者巨大的思考空间。能否读懂博尔赫斯,靠的是灵魂的本能。坦白讲,我确实有一些地方没有读懂。但是有什么关系呢,博尔赫斯说他在阅读时也会遇见这样的困惑,他认为读书不怕读不懂,因为每一次面对陌生化作品的过程,都是对人生的扩展。

六场讲座的第一讲《诗之谜》,讨论的是诗歌的主体地位。他把诗歌从高高的神坛拉入人间,他说很多美学的书,把诗当成一件苦差事来看待,其实诗只需要热情与喜悦。

第二讲《隐喻》,探讨了诗人经常采用的隐喻模式。博尔赫斯先列举了几个老套的隐喻:“眼睛像星星”“时光流逝如水”“女人如花”“人生如梦”“把睡眠同死亡连接在一起”“战争如火”……诗歌中虽然有上百种比喻,其实都可以回溯到这几个最简单的形态,在简单的形态中加以变化,就形成各式各样的比喻。

印象深刻的是“人生如梦”,博尔赫斯举的例子是庄子的晓梦蝴蝶。他认为庄子选择了蝴蝶作为隐喻,非常正确。因为蝴蝶具有优雅、稍纵即逝的特质。如果人生是一场梦,用来暗示的最佳比喻就是蝴蝶。“把睡眠同死亡连接在一起”,他挑选了罗伯特·弗罗斯特的一首名诗来举例:“这里的树林是如此可爱、深邃又深远/不过我还有未了的承诺要实现/在我入睡之前还有几里路要赶/在我入睡之前还有几里路要赶”。最后两行一模一样,但体验却不同。一句是物理层次上的感受,里程是空间上的里程。第二次,里程是指时间上的里程,这边的“睡眠”就有了“死亡”或者“长眠”的意味。博尔赫斯归纳道:“暗示比任何一句平铺直叙的话都还要来得有效力。”

博尔赫斯还讲到一些跳脱老模式的比喻。比方波斯人把月亮称呼为“时光的镜子”。又比如《一千零一夜》,“一千夜”已经意味着“许多个夜晚”,但再加上“一夜”,就产生了魔幻般的准确度。这些比喻无法追溯回既定的模式,但给了我们一种启示,即创作诗歌时可以发明一些不属于既定模式的比喻。

第三讲《说故事》,这场讲座主要讨论的是史诗。古人把诗人当成说故事的人。博尔赫斯提到爱伦·坡讲过一句话,“整篇故事是为了最后一句话而创作”,所以博尔赫斯认为整首诗歌也是为了最后一行而写。此外,他认为故事的情节只有少数几种类型,故事之所以有趣,在于故事情节之间的转换与改写,而不在于故事情节本身。

第四讲《音韵与翻译》,探讨的是诗歌翻译。许多人认为翻译的作品比原著略逊一筹,博尔赫斯说这是因为我们知道哪一个是原著,哪一个是翻译,因此无法很公平地评断。其实翻译的优劣应该由文字的使用来衡量。或许在以后,翻译作品本身就会被认为是了不起的作品。

第五讲《诗与思潮》,探讨文学的地位。博尔赫斯认为阅读诗歌,先是感受到诗的美感,而后才开始思考诗的意义。一味挖掘诗歌的意义是拜物行为,也认为太过有力的隐喻将会破坏诗歌的诠释构架,反而不会增添更深刻的意义。此外,语言不是从图书馆里头产生的;而是从乡野故里、汪汪大海、涓涓河流、漫漫长夜,从黎明破晓中演进出来的。写诗的一种方式是诗人使用很平凡的文字,不过却能让诗的感觉很不平凡,也就是从诗里面变出魔术。

第六讲《诗人的信条》,是博尔赫斯对自己的一番自我告解。在这场讲座里,博尔赫斯首先列举了对自己影响甚大的书籍:《一千零一夜》《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堂吉诃德》、福尔摩斯与华生医生的故事、惠特曼的《草叶集》、卡莱尔的《衣裳哲学》等等。他说他读过的东西远比他写出来的东西重要。虽然阅读厚重的巨著会带来压力,但是很多书的地位就在于它们的长度。此外,他还提到年轻人喜欢强说愁的感觉,说自己年轻时也会刻意阅读陀思妥耶夫斯基来让自己闷闷不乐,直到读到惠特曼的诗,才觉得年轻时的郁郁寡欢是很可耻的,因为他发现惠特曼是个非常快乐的人,因而创造了与众不同的“惠特曼的风格”。跟很多年轻作家一样,他也曾以为自由诗体会比格律工整的诗要来得好写。不过他后来感悟到,自由诗体要比格律工整的古诗远远来得难写,因为格律是有框线的,自由体没有。

2022-07-03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102730.html 1 3 博尔赫斯如是说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