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3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徐清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命张达伟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命陈艳红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命施爱华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陈震同志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管亮兵同志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免去顾书进同志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