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霄云 通讯员白亚伟)“轻微免罚让我感受到海事执法的温暖,也让我深受教育。”连日来,南通崇川海事处集中组织“远洋XX”轮、“苏宝广机XX”轮、“苏无锡货XX”轮开展轻微免罚行为警示教育培训并开展船舶安全应用知识测试,对其违法行为按要求实施了轻微免罚,船员表示受益匪浅。
近日,南通崇川海事处通吕河口水上快反处置中心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少数船舶在长江#31红浮上由南向北横越时,涉嫌未与通航分道成大角度进行划江,违反《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经调查,事发船舶背离航行规则的操作是为了避免或者应对紧迫局面而采取的措施,且船员态度良好并及时纠正相关不规范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符合《江苏海事局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可免罚清单》中规定的免罚情形。
全面推行“柔性”执法,落实轻微免罚,南通崇川海事处将释法明理融入执法活动当中。现场执法时,切实做到处罚与教育结合,做好免罚情形下的教育纠正工作。对于存在轻微违法行为的船舶,现场责令纠正、对船员进行法规教育的同时,结合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与涉事船舶签订违法行为整改信用承诺书,实施信用承诺管理。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符合江苏海事局可免罚清单的,船员通过学习并考试合格后即可免于处罚,今年以来,南通崇川海事处已实施轻微免罚29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