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增鹏
作为全镇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我将始终牢记心中有法、秉公用权、行为有度、担当尽责、廉洁自律的宗旨,积极履行推进依法治理“关键少数”的职责,在新征程中勇担新使命,助推基层形成“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定纷争”的法治新风尚。
带头学法,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身作则,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依法治镇的关键,推动机关学法常态化、制度化;紧扣关键重点,认真学习宪法和宪法性法律,理解国家制度的基本内容、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权力运行的规则。重点学好与中心工作和专项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真功夫,切实让“关键少数”挑起法治“担子”;丰富学习方式,探索网络新型学习渠道,主动自学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的相关法律。鼓励党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结合工作实际主讲综合性强的法律法规,邀请相关专家学者专题讲授专业性强的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先懂法、后决策。
模范用法,增强依法履职水平。带头依法决策,充分发挥党政联席会、党委会作用,推进各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重大决策前期均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听取意见,进行专家论证和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并按规定集体讨论决定,以民主化增强决策科学性,让决策充分体现民生、反映民意;带头依法办事,把权责规范化、法律化作为重点,切实执行权责法定,引导城管、安监等条线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加快转变职能,把精力主要放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必需的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带头依法用权,自觉树立正确权力观,正确处理权与法、情与法、利与法的关系,始终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习惯于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部门联动,推进法治宣传入脑入心。将法治宣传与纠纷化解相结合,坚持法治与道德相互融合,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联动服务模式,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引导群众在理性和法治的轨道内平衡利益、化解矛盾、处理纠纷,让遇事找法、依法维权成为一种行为习惯;将法治宣传与服务民生相结合,搭建普惠性、智慧化公共服务平台,为公众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一站式”法律服务,最大限度降低群众诉讼成本。通过打造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远程视频公证点和实施“农情法园”“334培育计划”等,进一步推动社会和谐、共治共享,擦亮和美乡村的“法治底色”;将法治宣传与志愿活动相结合,积极组建“甸上说法小分队”,通过走村入户开展平安法治宣传,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村民宣传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参与平安法治创建活动。发挥各村法治文艺爱好者的作用,鼓励他们创作小品、快板等普法作品,善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系列宣传,用法治赋能乡村振兴。
(作者系海安市白甸镇党委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