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0版:两会特刊

三级法院协同执行, 高效促成大型液压机交付

——马某与仝某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

2023年9月,马某与仝某因租赁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仝某返还马某22吨、15吨的两台价值50余万元的液压机。因仝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马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结果】

案件执行过程中,如皋法院经现场查勘,发现两台液压机存放于常州市武进区某村,由案外人刘某实际控制,并用专门构建的钢结构房屋罩裹在内。由于执行标的体积大、吨位重,钢结构房屋拆解、吊装作业耗时较长、现场情况复杂,如皋法院依托协同执行机制,在省法院、南通中院、常州中院、如皋法院、常州武进法院三级五家法院执行局协同执行下,经过4个小时作战,两台液压机成功交付申请执行人马某,该案顺利执结。

【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交叉执行工作的有益尝试,系2018年以来全省首例协同执行案件。本案中,针对执行标的跨市异地且为案外人控制,如皋法院通过三级法院协同,汇集多家法院执行力量,有力震慑企图阻挠的案外人,克服异地强制交付大型机器设备的劣势,全力兑现胜诉权益,彰显了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坚定决心,以实际行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本案入选江苏法院交叉执行典型案例。

2025-01-13 ——马某与仝某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195849.html 1 3 三级法院协同执行, 高效促成大型液压机交付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