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利萍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任务之一,其作用机制深刻影响着农村的经济活力、治理效能和共同富裕进程。近年来全国各地结合发展实际,因地制宜探索出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发展路径和模式,比如资产盘活带富型、产业发展创富型、改革赋能促富型、服务输出奔富型、抱团发展共富型等,形成了一批可复制的有益经验。但也面临诸多发展挑战,如思想观念解放不够、资源要素支撑不强、自身造血功能不足、利益分配办法不多、考核评价机制不畅等。新发展阶段,需健全作用机制,在强化党建引领机制、完善主体生成机制、重塑价值共创机制、深化分配公平机制上持续用力,进一步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
强化党建引领机制,凝聚集体经济发展向心力。村党组织作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责任主体,要始终把党的领导作用贯穿集体经济发展全过程。通过发挥带动、联系与规范功能,不断强化“党建引领机制”,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转化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集体行动。一是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带动作用。各村级党组织应以组织力提升工程为载体,建好用好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党员先锋站等活动阵地,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网格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实战中体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检验基层党建工作。二是充分发挥党组织的联系功能。加强与村民的沟通联系机制,通过日常走访入户等方式,与村民面对面交流,多了解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积极联系并承接技术、资金、人才等外部资源嵌入。三是充分发挥党组织的规范功能。村党组织通过实际运用强制性政策工具和柔性治理工具,将约束多元利益主体行为以及规范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向的治理目标转化为实际行动和制度效能。
完善主体生成机制,激活成员自发参与内驱力。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主体是农民,要充分调动农民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积极性,为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注入内生动力,形成发展新动能。构建并完善动员农民参与新型集体行动的机制体制,有效解决农民以及其他主体参与新型集体经济治理过程中遇到的参与主体的集体行动难题,以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为主要目标,使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参与主体凝聚高质量发展共识,高效整合、优化配置新型集体经济要素资源,制定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参与主体能理解并能接受的行动规则。利用完善的规章制度提升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者和参与主体的认知水平、互动积极性,促进参与主体的认知和行为之间相互作用,增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参与主体的行动能力,提高新型集体经济收入,为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奠定行动基础。
重塑价值共创机制,提升农民致富增收牵引力。新型集体经济的参与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是构建参与主体生成机制的依据;主体生成机制又是参与主体之间良性互动的基础,二者相辅相成。促进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参与主体合理配置资源要素,构建二者之间的共创机制,优化原有集体经济的组织结构,打破过度依赖资源的经营方式。推动集体经济产业化发展,整合新型集体经济的内外部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方式,延长集体经济的价值链,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形成农民增收长效机制,提升新型集体经济抵抗不确定风险的韧性和再生创造能力,达到新型集体经济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深化分配公平机制,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原动力。新型集体经济在公平原则的基础上合理配置资源要素,合理使用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权力,突出新型集体经济的社会价值,在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实现农民共同富裕。构建适合本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收益分配机制体制,将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获取的收益公平合理留存和分配,在集体成员共创的基础上实现集体成员共享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实现的收益,平等地共享新型集体经济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突出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的核心意义。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在某种情境下,其行动主体对集体资源的支配会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因此,均衡利益联结机制的建立很有必要。该机制能将集体成员的个体行为和集体的整体行为联结,使部分和整体之间的矛盾弱化,激励新型集体经济的个体成员积极参与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实现新型集体经济行动主体的利益共享,多方参与共赢。
健全并完善这四大作用机制,是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实现全面振兴、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关键所在。需因地制宜探索符合本地资源禀赋和发展阶段的模式,同时注重防范风险,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农民权益切实得到保障。
(作者单位:南通市委党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