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时 评

观点声音

这两天,关于预制菜的话题成为舆论场的焦点。表面看,争论的焦点在于预制菜的定义范围、认知差异以及消费者选择权问题。实际上,核心还是一个非常朴素的问题——“进饭店”就是为了“吃口好的”,如果去饭店和自己在家加热料理包一样,却要付出更高的价格,那去饭店干啥?消费者进饭店吃饭,主要是冲着饭菜“好吃”。冷冻18个月的鱼、保质期24个月的蔬菜、开袋即热的料理包,不太符合普通人对“吃口好的”的期待。即便商家辩称“国家不允许使用防腐剂”“使用速冻锁鲜、惰性气体包装保鲜”,也不能改变人们对这类食材新鲜度、口感和营养价值的担忧。应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进饭店体验餐饮服务,与获得味觉享受一样重要。如果厨师只是剪包装、用电磁炉加热的“操作员”,消费者就会失去对美食技艺传承与厨师工匠精神的认同,饭店也会慢慢丢了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消费者可能搞不懂预制菜的标准定义,但跨年冷冻的食材,不符合普通人对“现做”的定义。基于生活经验的判断,往往比行业术语更深入人心,理应成为预制菜国标制定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参考。 ——新华每日电讯《完善预制菜规则不能脱离生活经验》 近日,陈先生在社交平台发帖称,他买的冠生园月饼生产日期被改动。据了解,这些月饼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是2025年8月份,但在这些信息下面,还有一层显示生产日期为2024年的喷码痕迹,这让他怀疑自己买到的是去年的月饼。据报道,南京冠生园食品厂工作人员表示,涉事的月饼使用了去年的月饼盒,月饼已销毁,仅对盒子进行重复利用。9月15日,陈先生表示,已与南京冠生园食品厂和解,对方承诺赔偿一定损失,但具体赔偿方案不方便告知,厂家出具了盒内月饼未过期的说明。无独有偶,去年中秋前夕,就有消费者在购买月饼后发现,包装盒上竟出现2023年9月10日和2024年7月13日两个生产日期。经过交涉后,超市同意全额退款并支付赔偿金。两起事件均指向同一核心问题: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的规范性、真实性不容践踏。往年月饼包装盒回收再利用无可厚非。但这个过程中,首先,厂家要有诚信、事前明示,并留住证据以备查考,不能出了问题私下解决;其次,有关部门也需要对这种利用制定合理的制度规范,确保不影响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 ——新京报《月饼盒有两个生产日期,“旧盒装新饼”违规吗》 前不久,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有关事项的公告》。数字标签的应用,标志着我国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迈入数字化新阶段。很多消费者都会遭遇这样的问题:拿着预包装食品查找生产日期,但是翻来覆去找不到;想要研究一下配料表,看看成分,却因为字体过小而看不清……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比如,厂商受限于预包装食品实体标签版面,为了符合法规要求,不得不缩小字体把所有相关信息列上;生产日期喷码设备定位不够精准,导致日期喷码位置比较随意;有些预包装食品厂商想利用实体标签版面较小的现实因素浑水摸鱼,误导消费者。此次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的推出,正是为了解决这一消费者关心的问题。数字标签,能够将预包装食品实体标签上的相关信息通过数字化技术或手段展示,实现食品标签信息“可听、可播、可放大”,解决标签信息“找不到、看不清、读不懂”问题。可以想见,当数字标签全面铺开,消费者只需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就可获知生产日期信息、配料表信息等。这不仅是一种便利,更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方式。目前,已有明确规定,通过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展示生产者详细地址的,可在实体标签中简化地址标注,同时还鼓励数字标签二维码与包装上其他二维码整合,实现多码合一。仅这两项简化,就能够有效减少食品厂商包装材料和印刷油墨使用,达到节能减排和减碳增效的效果。从长远看,全面落实数字标签是大势所趋。数字标签可展示的还包括配料来源、生产工艺、产地信息、食用方法、产品追溯、食品安全与营养等信息。传统实体标签一经印刷便无法修改,数字标签展示内容不得篡改,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或更新,同时确保信息修改过程可追溯。要实现上述目标,就对食品厂商企业自身的数字化能力提出了一定要求。这也将推动所有预包装食品厂商逐步实现数字化管理模式。食品厂商企业也可以数字标签为契机,推动企业全面数字化转型,在工序数控化、数字化研发设计、物联网区块链保障食品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追溯等更深层次的数字技术应用上发力,为食品厂商企业发展提质增效。 ——光明日报《数字标签让食品安全更透明》 用人单位单方面更换员工办公室门锁,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工作,是否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日前,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劳动争议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昌吉某公司通过锁闭办公室变相剥夺劳动者工作权利的行为违法,判令其向员工黄某支付赔偿金及效益提成共计48.5万余元。先换掉员工办公室的门锁,致使员工无法进入办公,再以员工旷工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案涉用人单位的“花式辞退”套路玩得挺溜,也挺阴。这样一来,似乎一切都是劳动者的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理有据”,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好在法院法眼如炬,将其行为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捍卫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给其他用人单位敲响了警钟。一些用人单位既想辞退劳动者,又不愿意支付赔偿金,于是就利用其优势地位,玩起了“花式辞退”的障眼法,企图把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都推到劳动者身上。更换门锁、更换门禁密码、没收工作证或出入证、把劳动者踢出工作群、禁止劳动者使用网络或工作设备等都是“花式辞退”的常见做法,其实质是剥夺劳动者的工作权利,进而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创造冠冕堂皇的理由。“换锁”换不掉“花式辞退”的本质,“断岗”断不掉用人单位的侵权责任。用人单位自以为高明的套路经不住法律的审视,终究会现出原形。到那时,用人单位须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还会自毁口碑。广大企业须明白,劳动者是最宝贵的财富,只有恪守法律底线和诚信底线,规范用工管理行为,严格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才能增强劳动者的凝聚力,最大程度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劳动者应增强防范意识,注意留存相关证据,一旦遭遇剥夺劳动要素式的“花式辞退”,可通过仲裁、诉讼等路径积极维权。劳动监察部门、工会应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通过送法入企、法治体检等形式开展法治教育,及时指出并纠正用人单位的不当做法,强化对“花式辞退”的刚性约束。 ——工人日报《“换锁”换不掉“花式辞退”的本质》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8个涉校园食品安全典型案例,从食材以次充好的商业欺诈到营养餐资金被挪用,从临期变质食品流入校园到食品添加剂的超范围使用,这些案例直击当前治理中的难点痛点,既反映出校园食品安全的现实风险,也彰显了司法机关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坚定态度。校园食品安全不是简单的“柴米油盐”问题,而是关乎学生成长、家庭幸福和社会未来的重大民生议题。孩子的餐盘里装着的是家庭的牵挂,是国家的希望。可现实中,个别不法分子却心存侥幸,将黑手伸向学生营养餐专项资金,把本应用于孩子“长身体”的钱装进自己口袋。这种行为不仅背离了“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基本道德,也触碰了法律红线,必须受到相应的严惩。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侯某因滥用食品添加剂导致学生集体中毒,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罗某因在校园餐厅销售伪劣食品,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追缴全部违法所得,并处罚金十万元。这些判决量刑明确、惩戒有力,向社会释放出清晰信号:对于危害校园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无论违法者是供应商、学校管理人员还是校外经营者,只要损害学生健康,司法机关都将依法追责,绝不姑息。值得关注的是,这批典型案例覆盖面广、针对性强、治理导向明确,是一份兼具警示意义与指导价值的校园食品安全“防护指南”。其贯穿校园食品生产加工、配送、储存、销售等环节,并明确了供应商、学校和监管部门等主体的责任边界。以“颜某诉某超市产品责任纠纷案”为例,虽然涉案过期食品货值仅为4元,法院仍依照食品安全法判决涉事超市赔偿颜某1000元。这体现了司法机关对“校园食安无小事”的严肃立场,也是在破除“小问题不必重罚”的错误认知。司法的价值不仅在于事后追责,更在于防患未然。此次发布的部分案例中,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延伸审判职能、发出司法建议,让校园食品安全保护逐步转向事前预防。如在“某后勤服务公司、某投资公司诉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某区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中,校园餐中标企业与其他未中标企业共同经营校园配餐项目,法院发现监管部门仅处罚部分责任主体,随即向市场监管、教育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全面履行监管责任。这一举措将司法监督与行政监管充分衔接起来,进一步促进各职能部门共防共治,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法治日报《以案为鉴让学生吃得放心》

2025-09-19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221312.html 1 3 观点声音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