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识别保险“恶意投诉”人的常用手段。“恶意投诉”人往往通过社交平台、网购平台、电话短信等渠道发布虚假信息,宣称可以协助保险消费者办理全额退保等事宜;要求保险消费者签订委托协议,收取押金,以保单、身份证明做抵押,牟取保险消费者退保金额20%~50%的高额手续费;无视保险合同约定,捏造虚假事实,挑唆保险消费者不得擅自接受保险公司的客服回访;以维权举报为名,让保险消费者向监管部门恶意投诉。
二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当前自媒体平台门槛低、发布主体多、缺乏内容审核,保险消费者在接收此类非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时,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自身权益受侵害。保险消费者对于保险“恶意投诉”虚假信息,请勿轻信传播。保险消费者要详细询问代理人姓名、单位、电话、地址等基本信息,并对这些信息做必要的核实,不能与不明身份人员联系。如一旦发现存在诈骗或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嫌疑的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是充分了解保险产品信息。保险产品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保险消费者应当树立科学的保险消费理念,通过正规渠道正确了解保险责任、保险金额、除外责任、退保等重要产品信息,切勿轻信口头承诺。人身保险产品退保,依据《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人身保险产品退保,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不等于保险消费者缴纳的全部保险费。以捏造事实恶意投诉的方式威胁保险公司退还全额保费的违法行为,性质恶劣的还将涉嫌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南通银保监分局、南通市保险行业协会将联合公安、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扫黑除恶相关要求,对这类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四是保险消费者要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保险“恶意投诉”人捏造事实,采取“恶意投诉”方式为保险消费者“维权”的行为,违背诚信、突破法律底线,严重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的保险经营秩序。所以,保险消费者应当通过合法渠道,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对保单有服务、退保或相关诉求的,可直接通过保险公司官网、客服热线等渠道寻求解决。如需要进行投诉的,可由保险消费者本人或其委托人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向保险监管部门或南通市保险行业协会反映情况。
五是通过社会人员代办“全额退保”面临人财两空风险。保险产品一般具有长期保障功能,保险消费者在超过犹豫期后退保损失较大、失去保障,如健康险、医疗险、重疾险等保险产品一旦退保,也可能面临拒绝承保、保费上涨等费率调整的情况。同时,社会人员在代办“全额退保”时会向消费者收取高额服务费,并索取数百至数千元的定金,而保险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退保或投诉不会收取任何服务费或手续费。而且,社会人员在代办“全额退保”时会向保险消费者索取身份证原件、个人信息和保单信息,极易造成个人信息泄露。部分从事代办“全额退保”的社会人员同时从事小额贷款、信用卡套现等业务,个人信息泄露后极易被用以办理小额贷款和信用卡,造成额外资金损失。
下一步,南通市保险行业协会将在南通银保监分局指导下,引导保险公司加强员工培训,规范销售流程,严格落实“双录”各项要求,确保销售过程各环节依法合规,让不法分子没有可乘之机,并再次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如果在保险消费过程中遇到了困难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树立依法维权意识。
南通市保险行业协会将为广大保险消费者提供免费服务,保险消费者如对保险合同存在疑问,可拨打投诉咨询电话4000513978或直接到南通市保险行业协会权益保护部(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跃龙南路28号跃龙楼6楼),请保险专业人士帮助调解与保险公司存在的争议和纠纷。 ·保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