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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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上拒让行

10月17日,江苏宿迁。有网友爆料称,在高铁上,一女子的座位在靠窗的位置,但邻座男子的行李和餐桌挡住了该女子的去路,女乘客要求其让行时遭到男子断然拒绝,该男子毫不客气地回怼女子:“你难道智商有问题吗?我有为你服务的义务吗?”该男子的行为让不少网友愤怒。铁路部门回应:过道是公共区域,任何人都可以使用,男子没权力阻止内侧乘客进出。

(10月20日《央视新闻》)

另一种“霸座”

□张玉胜

公共交通工具上前后两排座位间的过道空间,既是乘客落座后放腿的地方,更是乘客来往进出的必经通道,其公共区域的属性显而易见。拒绝给内侧座位的旅客让行,无疑会导致内侧座位的虚置,这实际上也意味着拒绝让座者变相“霸占”了相邻的内侧座位。将其定性为“霸座”恰如其分。

过道“让行”不同于公共汽车“让座”,前者是必须去做的义务和责任,后者则是出于关怀他人和同情弱者的德行善举。把“让行”视为“服务”显然是一种概念误读,拒绝履行让行“义务”更是荒谬和违法。对此,12306热线工作人员的回应明确无误:过道是公共区域,男子没权力阻止内侧乘客进出。双方协调不成,可与列车上的乘警、列车长等沟通;若涉事者不配合工作,影响到其他旅客,铁路部门会视情况对其进行限制乘车等处罚。

近年来发生于高铁上的霸座事件不乏其例,法律出手惩戒的镜鉴判例不少。比如,因随意霸占其他乘客座位的“霸座男”孙某,被处治安罚款200元,并在一定期限内被限制购票乘坐火车;女乘客躺占3个座位睡觉且态度蛮横,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等等。对于拒绝过道让行“义务”的行为,如果民众的斥责仍不足以促其自律和自省,那就必然会由法律的惩戒让其付出应有的违法成本。

事先预防更重要

□徐义闯

事件性质容易厘清,对错是非不难分辨!但这毕竟是事后的追究,对于事前的预防、事中的协调、处理,显得有些“马后炮”的意味,一些公共秩序的管理制度,尤其是整治“霸座”等任性行为的制约措施,在政策制定之初,理应考虑周全,织细织密惩戒违法行为的防护网。

此外,对于一些可能出现在高铁上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相关管理制度、惩戒措施都要及时纳入,对于不听劝阻,一意孤行的,要予以严厉的惩罚、惩戒,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同时,相关的惩戒规定要予以广泛宣传、广而告之,让更多人知法、懂法,对法律法规心存敬畏,明白个人权利的实现并非是无边界的,以起到教化大众的作用。

实际上,大部分高铁“霸座”事件的发生都与当事人的公德观念缺失密切相关,当然有个别人是源于法律观念的淡薄,自以为是的振振有词,如此境况之下,更应该祭起刚性制度的武器,让“任性”者自制,让违法者止步,从源头上减少和消除高铁花式“霸座”恶作剧的发生。

2020-10-21 观点1+1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38190.html 1 3 高铁上拒让行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