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时评

对“二选一”“杀熟”亮起反垄断利剑

□王丽美

昨天,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起草发布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对饱受争议的“二选一”“大数据杀熟”“搭售”等概念进行了界定,也对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予以营业额和VIE架构的特别考量,实现了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相关法律规范的新突破。

(11月11日 《北京日报》)

“双11”前夜,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起草发布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文件规范市场的动机与监管目标均十分突出,体现了监管治理电商等平台经济的决心。

“双11”是经多年打造的中国“网络购物狂欢节”,但电商平台强迫商家“二选一”、意在形成优质资源独享,攫取最大利润,使得入驻的商家左右为难,而最终吃亏的是消费者。“二选一”让消费者失去货比三家的机会、购物优惠成为“烧脑”游戏,严重降低了消费者的网购消费体验,有违公平交易、明码实价、诚信经营基本原则。

同一件商品,不同的消费者却遭遇了不同价格和服务——这样的大数据“杀熟”,也是近两年消费者反映颇为突出的痛点。“杀熟”是否算垄断,市场众说纷纭,消费者的权益无法得到全面、有效的保障。

征求意见稿对饱受争议的“二选一”“大数据杀熟”“搭售”等概念进行界定,明确了反垄断的总原则,指出若直接证据充足可直接认定垄断,节约了认定诉讼时间、降低了维权成本,对于平台经济监管的空白地带实现了有益补充。

当下国内的一些大规模的电商平台企业占据市场支配地位,已发展成为力量强势的商业巨头。一些电商涉嫌利用优势地位,对商家的经营行为、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进行限定,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二选一”也好,“杀熟”也罢,都是将商业优势转化为侵犯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正当权益的行为,不但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也背离了企业社会责任,更有违创新、共赢的初心。

针对备受诟病的“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监管部门念起了紧箍咒,实现了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相关法律规范的新突破,将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秩序,维护各方合法利益,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符合时代要求与市场期许,民众对此法规的科学制定及有效落实充满期待。

2020-11-12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40497.html 1 3 对“二选一”“杀熟”亮起反垄断利剑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