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伟
1941年5月,苏中区行政公署成立,主任管文蔚,副主任季方。苏中区行政公署前前后后共设有六个行政区专员公署。苏中一专署下辖江都、邗东、高邮等地;苏中二专署下辖兴化、东台、泰东、兴东等地;苏中三专署下辖泰兴、如西(今如皋)、紫石(今海安)、泰县等地;苏中四专署下辖南通、如皋(今如东)、海门、启东等地;苏中五专署下辖丹阳、镇江、扬中等地;苏中六专署在如皋黄家市成立,下辖沙洲、常熟、无锡等县抗日民主政府。
在苏中区境内,抗日民主政府实施“扶贫免税”政策,帮助广大农民渡过难关,迎来生活的转机。据《扬泰解放区财经简史》记载:1941年,苏中区行政公署开展减租减息活动,后又实行粮赋并征,减免优惠政策。后来如第二行政区推出:主力部队之军人家属及荣军、烈属,一律对折优待;耕地面积不足以维持全家最低限度生活而又无其他收入(人均不足八分地)者免征等等。
除去苏中二专署,苏中三专署也实施过“扶贫免税”政策。笔者见有三份相关收据实物,就是佐证。
第一份是1942年《泰兴县粮赋收据》,内容如下:
泰兴县五区春明乡七保八甲三户马仁贵君缴纳三十一年度秋季粮赋计开:自耕田四亩九分,缴纳田赋十七斤;佃田二亩,缴纳公粮十三斤;田赋合计粮卅斤,合计缴纳粮赋十七斤。
县长兼粮赋局长杜干全,中华民国三十一年
第二份是1943年 《泰兴县公粮收据》,内容如下:
泰兴县五区春明乡七保八甲三户马仁贵君缴纳三十二年度夏季公粮计开:自耕田四亩九分,粮别小麦,缴纳公粮二十四斤八两;实征粮二十四斤八两。
中华民国三十二年县长杜干全
第三份是1944年推字《推收过户官印单》,内容如下:
泰兴县政府财政经济局契税处推收官印单:兹据本县第五区春明乡七保五甲七户原业主马广银,将管业之田出推于五区春明乡七保八甲二户马仁贵,入册承赋管业合编给官印单为凭计开:第首2738号,九分三厘一毫地。
中华民国三十三年县长杜干全,局长丁启宇, 契税主任、经手人钱彪山
首先,这三份纸品都来自苏中解放区。杜干全(1911—1982),扬州江都人,1940年入党,在江都、如皋、泰兴、扬州等地任职区长、县长、市委书记等职。新中国成立后,又出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国家对外经济总局副局长、中国科学院副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秘书长等职。收据中的春明乡属泰兴县城黄区管辖。查阅《泰兴县志》城黄区位于县中部偏北,靠近黄桥、如皋(时为如西)。因此春明乡时属苏中三专署。
三张红色纸品,展现出苏中三专署的马仁贵(农民家庭)的脱贫之路。1942年,抗战进入胶着状态。苏中农民生活十分艰难。原本马家当缴田赋17斤、公粮13斤,本应合计纳粮30斤,实际纳粮只有17斤。为什么会这样呢?经过仔细观察,笔者在1942年《泰兴县粮赋收据》右侧空白处写有三个字“贫免征”——因为马仁贵家贫,免缴公粮13斤,只要上缴田赋17斤。这说明,苏中三专署的地方官员,根据农民的实际情况,推行合情合理的“扶贫免税”政策。1943年《泰兴县公粮收据》显示,马家公粮一分未免,说明家境已有转变,至少不再是贫穷户了。1944年,马家还略有富余,才有能力获得《推收过户官印单》,在苏中解放区内,合法购入不足一亩的田地。
从免税到购地,从贫穷到资产增加,马仁贵家的发展史,充分彰显出抗日民主政府政策的优越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