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时评

观点1+1

评论区变相广告

很多人在社交平台“冲浪”时有看评论的习惯。不过,有用户吐槽:如今多家社交平台的评论区产品推广泛滥,有的是“硬广”,有的则隐藏于评论文案里。这些推广套路多多,亟待监管。

(8月3日《工人日报》)

各方合力共遏乱象

□戴先任

依据现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评论区的推广广告,没有明确标明广告,具有一定的迷惑性,容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也不利于监管部门监管,属于违法广告。

不能让社交平台评论区的这些变相广告继续处于“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三不管”状态,继续处于监管盲区。对此,平台要能加强平台自净,尽好管理责任,利用自身的技术与管理优势对这些变相广告进行清理整治。另外,主管部门也要加强监管与监督,对各类违法广告加大惩治力度。主管部门和平台要加强合作,畅通用户的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用户积极投诉举报。通过形成各方合力,共同遏制评论区变相广告乱象。

值得注意的是,社交平台评论区不仅有变相广告乱象,还有跟帖评论乱象。如有一些人恶意跟帖,在评论区肆意造谣中伤,恶意攻击他人,一些网友在评论区相互谩骂,或是传播谣言……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自然也不能让社交平台评论区成了法外之地。所以,需要相关部门、平台能够加强对评论区的管理,不能让评论区成了“三不管”地带。再说,遏制评论区变相广告乱象,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净化网络环境的应有之义。

用户需增防范意识

□杨玉龙

社交平台评论区能够成为商品推广的新天地,主要是因为通过正规渠道发布广告成本高、审核严,而社交平台的评论区,既能逃过广告过滤又能吸引用户,也因此成为一些商家的“宝地”。

对于上述现象,相关职能部门当引起重视。依据现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但这种未标明“广告”更需要严格监管。

同时,从社交平台角度来讲,正如专家表示,这种变相的广告并非纵容,事实上也侵犯到了社交平台自身利益,但就技术水平和实现成本来看,目前想杜绝这种问题仍然十分困难。不过,即便如此,社交平台也不能对于这类“广告”放任不管。既有必要通过技术和管理手段的提升对违规广告进行治理,也应对用户负起责任,谨防其权益受到侵害。

对于商家来讲,不能为了牟利不择手段。诚如前述,社交平台的评论区这块既能逃过广告过滤又能吸引用户,看似是投放广告的“宝地”,但是也不能肆意为之。终归来讲,依法行事才是正途。当然,遏制此类违规广告,需要用户增强防范意识,更需要平台、主管部门等主体,切实负起责任,对于违法违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2021-08-04 观点1+1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69484.html 1 3 评论区变相广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