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南通新闻

丈夫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

妻子要求返还获法院支持

晚报讯 婚姻存续期间,如果丈夫将夫妻共同财产部分赠与第三者,妻子能否要得回来呢?记者3月30日从启东法院了解到,该院审理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依法判决丈夫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行为无效,第三者应返还相应财产。

法院查明,2013年起至2020年4月,姚某在与妻子袁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长期与女子徐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在两人不正当交往期间,姚某通过微信、银行转账等方式给徐某转账达100多万元,并为徐某购置的某小区商品房支付首付款及装修款数十万元。

启东法院经审理认为,姚某在与袁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赠与“第三者”财产的行为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且赠与的数额巨大,已严重侵害配偶的财产权益。姚某的赠与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和夫妻间相互忠诚的义务,同时也违背了社会公德及公序良俗,其赠与徐某财产的行为无效,徐某应返还袁某200余万元。

法官提醒: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却另有约定的情形,夫妻财产为双方共有。婚内一方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违背了公序良俗,其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

通讯员吴锴超 记者王玮丽

2022-04-01 丈夫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93733.html 1 3 妻子要求返还获法院支持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