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当然有风险,然而,“吃老本”或者“不思进取”比创新风险更大。许多曾经风光无两的企业,一旦把曾经的成功当成一种资本,漠视创新,就会被后来创新者所超越,直到被市场无情抛弃。
——深圳特区报:《创新是为客户创造新价值》
其实,不只是《价格法》,我国的《反垄断法》也对行业协会组织涨价的行为作出了定性——违法。某些人打着“行业协会”的旗号,操纵价格,组织理发行业涨价,这就是明目张胆地违法。行业协会拿鸡毛当令箭,破坏市场秩序,变成维护自己权益的“涨价协会”,比如大理州美容美发行业协会,就应当受到法律的审视。
——东方网:《指导行业涨价 行业协会变“涨价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