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南通新闻

饲养人赔偿车主千余元

未牵绳狗狗撒欢撞坏汽车

晚报讯 如今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爱宠给生活增添了许多乐趣,但如果带宠物出门不注意看管,有时就会发生意外。记者昨天了解到,启东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遛狗未牵绳发生车祸致车辆受损的案件。

今年3月的一天,李某驾驶汽车行驶途中,一只未牵绳的大型犬从道路旁的草丛中蹿出来,径直撞上了李某汽车的前保险杠。车祸发生后,狗狗没事,李某的车辆却遭到损坏。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大型犬的饲养人王某承担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事故造成李某汽车维修损失1000余元,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李某遂诉至法院。

庭审中,王某辩称,自己的爱犬在事故中也受伤了,花费了1000多元的医药费,希望对方可以在赔偿金额上作出一些让步。承办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王某也有一定的赔偿意愿,在取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遂组织进行调解。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明理,王某终于认识到自身责任,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赔偿李某车损共计1032元并当庭履行,矛盾就此得以化解。

法官提醒,虽然饲养动物是个人的生活喜好,但动物饲养人也要遵守法律法规,尽到管理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通讯员吴友志 记者王玮丽

2022-08-06 饲养人赔偿车主千余元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105996.html 1 3 未牵绳狗狗撒欢撞坏汽车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