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时评

为“产假后重返职场”打造平坦之路

□郝冬梅

李女士是某置业公司的销售经理,产假回归后却被调岗降薪。在交涉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启东法院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侵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故李女士有权请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对置业公司要求确认其调岗行为合法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3月13日本报6版)

启东法院审结的这起劳动争议案件,其典型意义在于通过公正裁决告诉准妈妈们:产假结束回归,如果遭遇调岗、降薪,甚至被辞退,你可以挺直腰杆向单位说“不”。

其实,类似打着各种旗号的“调整岗位”“降低薪酬”,甚至是“逼着辞职”的现象并不少见。作为劳动保障部门,需要更大力度落实好劳动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畅通女性维权的通道。要多做“以案说法”“以案警醒”的事情,梳理出现的各种类型的侵犯权益的案件,给用人单位“画红线”“敲警钟”。

而作为女性职工,则需要多些维权意识。遇到侵犯权益的情况,切不可忍气吞声,应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

当然,用人单位也需要看清形势。眼下我国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鼓励生育是当前的国之大计。对于企业而言,考虑利益自然是可以理解的事情,但是企业也要有必要的社会担当,尤其是不能突破法律的底线。需要知道的是:只有把职工“当家人”,职工才能把企业“当家园”,如此才能有更宽广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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