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市井

房贷断供后房子面临被拍卖

崇川法院变“两难”为双赢

晚报讯 房贷断供后,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无力还款,房子面临被司法拍卖。记者3月30日了解到,崇川法院巧妙执行,在没有拍卖房子的情况下,让银行主动撤回了执行申请,而被执行人不仅靠房屋出售款结清了银行债权,而且还留有余款。

2017年2月,李某向南通某银行借款149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并将这套房屋抵押给该银行。起初,李某尚能按期还本付息,但自2020年8月起,李某开始逾期还款。后银行向崇川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偿还剩余贷款138万余元。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银行的诉请,双方均未上诉。

今年1月,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崇川法院随即查封了李某名下的唯一不动产,即李某抵押给银行的那套房屋。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与李某电话沟通,告知其执行事项、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以及拍卖的具体规定,李某的态度也从最初的能拖则拖到配合执行。

多次上门后,法官也逐渐了解到,李某逾期还款是因为确实存在困难,其因生意经营状况不佳而无力还贷,断供并非其主观恶意逃避,实属无奈。

执行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谈话。随后,李某联系到一名案外人愿意以200万元的价格购买案涉房屋,案外人同意在该案申请人银行处办理购房贷款50万元,另将150万元购房款汇入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中,银行在放款给买房人时,可扣除执行款项,实现债权清偿。

法官向银行进行风险提示告知后,银行也表示愿意配合被执行人,随即撤回了本次执行。

通讯员贵贺湧 记者王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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