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雀
“张先生,不管东西好不好吃,我也不应该在网上那么骂你,我郑重向你道歉。”近日,在海门法院四甲法庭设在四甲镇头桥村的“融和法庭”里,村民陈某对着屏幕上远在呼和浩特的某网络平台商家张某深深鞠了一躬。一场剑拔弩张的“网络骂战”就此化干戈为玉帛,双方“云端泯恩仇”。
(4月26日本报5版)
一袋43元的瓜子引发了一场跨越千里的“网络骂战”,最终在法庭云端调解下得以和解。这个看似小小的案件,折射出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在权利意识日益觉醒的今天,规则保障了消费者权益,但规则不是任意挥舞的“武器”;维权是正当之举,但维权绝不能以侵害他人权益为代价。
规则的存在,旨在保护公平,不能成为恶意利用的工具。像“七天无理由退货”等消费权益保护措施,本是为了弥补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的劣势。然而,个别消费者在享受规则带来的便利时,却试图绕开诚信底线,将规则作为牟取私利的手段。
更令人忧虑的是,在网络空间,部分人借着虚拟身份的隐匿性,随意发表侮辱性言论,试图以情绪化手段放大自己的诉求。陈某对商家的辱骂行为已经逾越了正当维权的界限,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维权之路更不能以伤害他人为代价。
规则不可滥用,维权不能侵权。我们不仅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商家的合理利益;不仅要保障维权的通道畅通,也要防止滥诉、恶意维权的乱象。对消费者来说,维权应理性、克制,懂得依法维权、文明表达;对平台来说,要不断完善规则细则,避免漏洞被恶意利用,同时强化对恶意行为的追责机制;对司法部门来说,要继续以典型案例释法明理,用活生生的审判实践引导社会认知边界,培育守法诚信的良好风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