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广玉兰

《通州大生纱厂 本末章程账略》的作用

□朱 江

纵观大生档案,会发现大生企业的许多重要文件,特别是早年的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记录、合同、往来函件等,原件已经不知所终。原件无存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有时局动荡毁于战争的可能,也跟大生沪所的地位有一定关系。目前所说的大生档案,主体是大生沪所留存的档案,如果简单地称之为大生沪所档案,也勉强说得过去。大生沪所毕竟只是大生企业在上海的一个办事机构,特别是在张謇时代,大生企业领导层的关键成员并不长时间居住上海,因此大生沪所尽管作用很大,地位很高,还是无法将它定义为所谓的枢纽机关。大生的核心企业,如大生纱厂、通海垦牧公司,召开股东会和董事会,相关档案应该形成并保管于公司本部,可惜这些企业本部的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特别是抗战胜利前形成的几乎无存。

好在中华民族一直有着文献编纂的优良传统,使得相当数量的档案,尽管其原件不复存在,但内容流传至今。曹喜琛和韩宝华编著的《中国档案文献编纂史略》认为:“先秦的档案原件绝少留存,而孔子编订ʻ六经’,使一部分重要档案文献保存流传下来;宋代以前皇帝颁发的诏书原件已不可复得,而宋人编纂的《两汉诏令》《唐大诏令集》《宋大诏令集》,则使我们至今仍然能窥见系统真实的诏令原文;古代臣工上奏的文书原件多数已经亡佚,而历朝编纂的名臣奏议的大量总集和别集,使我们得以一览这些奏书的原始内容。”张謇在大生企业的经营活动中,继承了先辈的做法,通过编纂企业的账略、说略、股东会议录等,分发给企业的股东,在当时既是对股东的交代,也是向社会的宣传,客观上起到复制原件内容,增加副本数量的作用。历经多年的风雨,后人在没有原件的情况下,依然可以较为全面地了解大生企业的情况。

张謇编纂的大生企业文献中,《通州大生纱厂本末章程账略》无疑占据重要的地位。首先在于它是张謇最早编纂的大生企业文献。大生纱厂筹划于1895年,1899年5月23日开车。张謇在《通州大生纱厂本末章程账略》的“后序”中提及,“光绪二十六年二月,编次本末章程账略既竟”,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二月《通州大生纱厂本末章程账略》就已经编纂完成,说明编纂工作在大生纱厂开车之后很快就展开。其中不少文献后来被张謇收录到诸如《通州兴办实业章程》等文献汇编中。

其次是收录大生纱厂创办初期的许多重要文献,《通州大生纱厂本末章程账略》第二至第四部分,分别是“商办本末”“官商合办本末”和“绅领商办本末”,张謇把大生纱厂的筹办时期划分成三个阶段,这样的划分为后来的研究者沿用。第五部分“一切开办章程”,包括《厂约》和各部门的规章。第六和第七部分,则是“开机以前账略”和“开机以后账略”。

《通州大生纱厂本末章程账略》收录张謇最初创办大生纱厂时的两位合作者,买办潘华茂和郭勋的几封信。张謇以此证明潘华茂和郭勋言而无信,中途逃脱。但从张謇1907年8月31日大生纱厂第一次股东常会上,发表的经营大生纱厂12年历史的长篇报告中,提到丙申年(1896年)九十月间,张謇与潘华茂和郭勋就是否采用官机事宜,“书函往返辨释,自任官有干涉,謇独当之,必不苦商。潘、郭持益坚,且谓如用官机则沪股不愿”。《通州大生纱厂本末章程账略》收录九月二十九日潘华茂和郭勋给张謇的信、张謇十月初四的回信,但其中看不出就官机问题的争辩,说明张謇只是选用了双方的部分信件。

由此引发的问题是,选择性的文献汇编,往往体现编纂者的意志和倾向,不能全面地反映历史原貌,让后人评说。特别是在只有单方面史料的情况下,这个缺陷显得更为明显。充分的多方面史料,能让后人更容易接近历史的真相,而不是任由拥有话语权的人物掌控。这也是近年来南通市档案馆致力于全面征集涉及张謇与大生企业的档案,尤其是西方人形成的档案的原因。

即便如此,《通州大生纱厂本末章程账略》收入的文献,基本都是当时形成的,可以视为大生纱厂的档案,其真实性不容置疑。通过细细研读这些档案,可以得出不少有价值的结论。比如前面提到的潘华茂和郭勋,对于大生纱厂引进官机一事,他们提出通海地区织布惯用12号棉纱,14号、16号棉纱也兼用,如果机锭与纱支规格不符,机器无疑等于废物。他们在对官机实地考察之后,给张謇的信里提到粗纱锭与细纱锭的比率问题,可见他们对于棉纺织机械有着深入的了解。张謇选择潘华茂和郭勋合伙创业,显然不仅仅看中他们的人脉、自身拥有的财富以及中外贸易的经验。从日后大生纱厂的成功角度看,潘华茂和郭勋对大局的研判远逊于张謇和通董,更没有张謇那样坚韧的意志,因此失去一次投资良机,但也不能因此全盘否定他们在张謇创业初期所起到的作用。

(作者单位:南通市档案馆)

2021-04-03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55918.html 1 3 《通州大生纱厂 本末章程账略》的作用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