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纪委监委
党的十九大以来,通州区纪委监委围绕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结果运用等方面,强化统筹衔接,逐步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新格局,监督合力逐步彰显,治理效能持续释放。
一、统筹协调,贯通融合“四项监督”的实践:一是围绕监督资源,下活监督“一盘棋”。由纪委监委党风室牵头,监督检查室跟踪指导,派驻纪检组、国有企业和学校医院纪检组织具体监督,建立“1+4+1”协同监督机制。五个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实行“镇(街道)纪(工)委片区协作”方式,指导镇(街道)纪检组织完善监督链条、破解监督难题、提升监督实效。二是围绕信息共享,发挥监督“向心力”。加强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的信息共享。巡察前,由区委巡察办牵头,召开座谈会向纪委监委信访室、监督检查室、案管室、派驻纪检组征询被巡察单位的信访举报、执纪监督、审查情况,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巡察中,坚持把发现问题、移交线索贯穿巡察全过程,对巡察中对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经批准后,按照先查先办、快查快办、严查严处的要求和问题线索处置程序及时移交。三是围绕监督结果,传好监督“接力棒”。建立纪检监察对巡察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制度,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考核指标体系,把接受巡察监督与推动改革发展结合起来,压实整改责任,传递好巡察整改监督“接力棒”。
二、当前“四项监督”工作的难点:一是监督职责交叉。“四项监督”各有侧重,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监督边界不清晰的问题。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存在上级部门、监督监察、派驻机构、巡察部门多个部门重复受理、核查的情况。二是监督方式单一。目前“四项监督”的主要方式还是依靠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参加会议、查看台账等常规途径,没有真正做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难以运用不同的监督手段进行分工协作。三是与其他监督衔接不够充分。利用外部监督资源的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借助其他督查部门,如财务、税务、审计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收集问题线索方面存在短板。
三、融合贯通“四项监督”的几点建议:一是厘清责任边界。纪律监督重在监督党章党规党纪执行情况,监察监督重在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派驻监督重在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优势,对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及其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开展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巡察监督重在从政治监督中发现问题,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意见,督促检查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二是加强协作沟通。建立成果共享机制,巡察机构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相关部门、派驻机构通报巡察工作安排和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巡察机构通过共享监督检查成果,及时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纪检监察建议书,定期对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进行综合分析。三是改进监督方式。建立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把党内监督、国家监察同人大、政协、审计、民主等其他监督结合起来,定期互通信息,统筹安排监督检查工作,及时移送相关问题线索,强化舆论宣传、内外联动,一体推进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