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如皋代表团陈晓东、刘向阳、马金华等3名代表因个人原因在如皋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辞去市人大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上3名市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对辞职的代表确认其代表资格终止。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