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紫琅茶座

信发(上)

□刘剑波

有一年我在路上遇到他,他穿了一身黄色警服,虽然不失威武,但我总觉得不伦不类。

在你一生中,总有几个与你息息相关,如影随形的人,这当然是指至亲。除此之外,应该还有几个与你有过交集的人,他们在你的生命册页上或留下些许文字,或者仅仅是几个标点符号,抑或是触碰你留下的指印。在你的人生旅途中,他们陪跑过你一阵子,后来因为种种原因,你们分道扬镳了,不是你掉队了,就是对方落下了;不是对方拐进了一条岔道,就是你受到蛊惑而与之背道而驰:或者对方或者你有了新的伙伴。总之,你们永远分开了。在与我有过交集的人中,信发算一个。

信发比我年长四五岁,是我家邻居陆善堂的幺儿。小镇一带凡认识陆善堂的人,都直呼其名,“善堂长,善堂短”的,只有冯耀珍唤他陆善堂。冯耀珍是善堂的“娘子”,我姥娘总是称冯耀珍“朝东家”(陆善堂家门朝东)。在我早期的小说里,“善堂”不止一次成为其中的文学人物,他宽厚,善良,勤俭,朴直,身上沾有些许市侩习气,一生都想着法儿赚钱。善堂有四个孩子,均为男丁,信发行四,很多人都叫他小四。有一次我也这么叫他。我这么叫他,当然是想显示亲热,也有种谄媚逢迎的意思。当时他不知从何处弄来一本莫泊桑的小说《俊友》。需要指出的是,我是头一次从他那儿得知世界上有个叫莫泊桑的伟大作家。我是去他家玩,偶尔在他床上发现这本书的。它封面的完好无损让我颇感意外,因为在我印象里,这种情况是绝无仅有的。以前,他手头的书都是缺头少尾,从未有封面这一说,往往读完了,还不知书名叫什么。跟以往一样,自从发现他有了这本《俊友》后,我的内心就像有小虫子在挠似的,痒痒得难受,对它的热切觊觎使我夜不能寐。我叫他“小四”,既是以邻居的身份套近乎,又提醒他:我可是你的小兄弟啊,《俊友》您一旦看完,可要给我一睹为快啊。谁知信发很恼火,好几天不理我,即便我硬要帮他烧锅,也是热脸碰了个冷屁股。还好,信发大人不计小人过,最后还是把《俊友》借给了我。其实,信发一直是把我当“小人”看的,在启海话里,“小人”就是“小鬼”的意思,而新郎则被称为“新小鬼”。既然将我视为“小人”,信发在我面前就以“大人”自居了,常摆出十足的居高临下,自命不凡的派头,说话总是那种指点迷津的语气,仿佛真理总在他那边,给我的感觉是,如果他生在三国时期,那么诸葛亮就要哪儿凉快哪儿待着去了,刘备三顾的茅庐非他的家莫属了。着实可气。

然而,可气归可气,我一有空还是往他那儿跑——谁让他有那么多的书呢?当然,他的书也是从各种渠道借来的。那时我上初一,而信发已经上高二了,结识的人更多,社交更广泛。比如教他们语文课的周洋就藏有不少书。因为同在一个校园,我能够经常看到周洋。那时,周洋正是风华正茂的年纪,高贵的气质无人能比,总是穿笔挺的中山装,头发梳得纹丝不乱,虽是从外地下放到小镇的,但普通话纯正得能当播音员。周洋的字好得一塌糊涂,班上所有的学生都模仿他的字迹,信发写得犹像,几能乱真。周洋的妻子兼同事叫马林芳,弹一手好琴,那悠扬的琴声至今还在小镇上空流淌。我有理由相信,信发的很多书都是从周洋那儿借来的。信发因为作文写得好,很受周洋青睐。在我整个少年时代,我阅读的文学读物,大部分都来自信发——其余的则来自我母亲。我母亲那时在人民医院上班,时常带回一些医院图书室的书——从这个意义上说,信发理所当然成了我的文学启蒙老师。不仅跟着信发读书,我还跟信发学会了吹笛子,拉二胡。信发吹笛子时两腮鼓得滚圆,他的脸本来就圆,圆上加圆,变得极滑稽。他吹笛子时,我总是忍俊不禁,想笑又不敢笑,一直憋着。有一次我实在憋不住了,一下笑得前仰后合,最后躺到了地上。躺到地上还是笑。信发不知所措,也跟着傻笑。我十来岁第一次下海,也是跟在信发后头。后来,在下海这个行当上,我一直追随着他。信发是有私心的,到滩涂上取蛤,要碰运气,有时你找的地方文蛤成堆,而另外离你不远的人耕耘半天,铁刨子下却鲜有动静。信发每次找到文蛤云集处,都不会告诉我,只是闷头动作,很快,家什里就满当当的了。我运气总是很差,当潮涨收工时,信发总会挑起沉甸甸的担子,脸上一副洋洋自得的神情,而我则背着屈指可数的文蛤,跟在他屁股后头,顾影自怜。有时我姐姐会来接我,眼前的巨大反差使她深受刺激,她很不客气地责怪我太没用了。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信发做过一次堂吉诃德。事情是这样的:镇上突然办起了印染厂,厂子就在信发家西南,相距不会超过三百米。孤陋寡闻的小镇人一开始并不知道印染厂的厉害,直到有一天不能下河边了,人们才被绝望笼罩。以前,小镇东头的河水是清冽冽的,去河边洗菜淘米成了小镇人每天上午必不可少的仪式——仿佛没有这个仪式,就无法进入一天的日常生活。小镇人爱吃文蛤,每当到河边洗文蛤,觅食的小鱼会游进篮子,须臾再游出去。小镇人以虔敬的神态注视着这个喜人景象。“多好啊,余(鱼)来余(鱼)去的”。但印染厂排出的有毒污水,瞬间污染了河流,河水成了红黄色,散发出难闻的气味。小镇人再无可能“余(鱼)来余(鱼)去”了。而我向朋友介绍我故乡的小镇时,再也不能自豪地说:我家东山头有条河流,河水清且涟兮,它是从《诗经》里流出来的。

美丽的河流被印染厂扼杀了,小镇人选择了忍气吞声,但信发选择了捍卫。他不停地往返于小镇与县城之间,痛心疾首地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信发曾写得一手好作文,现在这个特长派上了用场。他不断上书,痛陈工厂对环境造成的危害,而环境的毁坏必然会殃及人命。信发写的不是呼吁书,而是锐利忧患的檄文。但他的奔走呼号并不奏效,相反,厂子却越办越大,并且横跨了世纪,信发灰溜溜地毫无悬念败下阵来。而随着厂子的兴旺发达,信发的预言也毫无悬念地兑现了。那就是:死神不停地在小镇游荡,飘扬的灵幡从来就没有在小镇的郊外降落过。而办厂人却成了富甲一方的大户,钟鼎玉食自不必说,买一棵名贵树木动辄花几十万元,人们谈论此事不胜艳羡。信发离家远走,去位于大豫的棉场谋了个差使。有一年我在路上遇到他,他穿了一身黄色警服,虽然不失威武,但我总觉得不伦不类。在我眼里,信发应该是吃文人饭的。

2021-09-29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75674.html 1 3 信发(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