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发挥基层疫情防控网底作用。进一步明确各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室设置,根据辖区服务人口和承担职能确定专职人员配置数量,工作人员配备岗位设置要求。尽快制订“十四五”期间基层卫生专业人才招聘、引进规划,按序时进度推进。改革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招聘方式,出台更多优惠政策,吸引医疗卫生专业毕业生扎根基层医疗机构。加大医联体建设力度,形成区、镇、村卫生人员一体化管理。积极扩大农村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实施面向村卫生室免费定向培养3年制高职医学生计划。持续开展人员培训,制订基层公共卫生人员全员培训规划,分期分批实施能力提升工程。各基层医疗单位要用好新增预防接种人员,做到定员定岗,严格按财政补助标准全额发放劳务报酬,做到专款专用。区卫健委要采取定期巡查、平时检查、实地走访、系统调阅等方式,了解新增预防接种人员工作情况。
二、推进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以区中医院易地新建为契机,将传染病区纳入建设规划,作为全区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提高建设标准,增加负压病房,按标准要求建设PCR实验室,配齐救治设备,满足全区传染病患者收治需求。核定传染病科医护人员编制,让传染病临床回归公共卫生公益服务。依托“三甲”综合医院,组建稳定的传染病、重症医学专家团队,加强相关人员交流培训。通过整合资源、创新管理,巩固传染病救治队伍,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增强传染病急救转运能力,增加负压救护车辆配置,完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实现院前急救机构信息系统与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区疾控机构互联互通。
三、完善疫情防控相关保障政策。医疗机构按照标准要求建设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和预检分诊点,不与其他科室采用相同绩效考核指标,强化传染病治疗工作的公益属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将“两个门诊”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给予经费补助,保障正常运行。建立新发突发传染病医疗救助机制,对重点传染病除了做好科学防控外,针对传染病救治联合出台相关政策,明确救助对象、补助补准、资金来源,切实解决传染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后顾之忧,让其积极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落实好传染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传染病防治一线工作人员补助政策,对直接参与传染病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处置、患者救治等各类一线工作人员进行及时奖励,激励广大传染病防治工作者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