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俞新美 童国华 记者黄天玲)上周,海门佰梦纺织品有限公司经办人来到行政审批局,打算办理公司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在“股权转让一次办专窗”提交了办理所需的申报纳税和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材料。当天,该公司经办人就一次性办完了两项业务,由衷感叹“确实比以前方便多了”。
“以前办理公司股东变更,涉及自然人出让股权的,需要先到税务窗口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再到审批局窗口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海门行政审批局市场准入科科长沈欣欣介绍。此次个人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与个税征收“一次办”改革,是海门将内资企业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个税征收和股东变更登记两个事项进行跨部门业务整合。企业通过“股权转让一次办专窗”一次性提交材料,专窗人员负责申请材料收取、分析研判、采集信息、材料流转等。
个人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与个税征收“一次办”有当场办结、限时办结两种办理方式。已在税务窗口按规定办理股权转让申报纳税,并能提供完税证明的,或者未在税务窗口办理股权转让申报纳税,但符合税务机关规定当场出具个人完税证明情形的,由窗口出具完税证明并当场办结;未在税务窗口办理股权转让申报纳税,且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当场出具个人完税证明情形的,由窗口一次收件、限时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