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士明
南通先民建筑之始为“推泥堆土、积薪为庐”。从“人”字茅棚演变为“滚地龙”“环筒舍”,再发展为“扑屋”“草屋”,城镇居民则为“一进几堂”的民居。民国以前,南通建筑由民间泥瓦木作的能工巧匠从事该业。
近代南通建筑工人大体有这样三种:在农村的,农忙时务农、农闲时务工,能进行简单的房屋修建和以建造农村房屋为主,兼做农具、家具的工人。在城镇专门从事建筑的手工业工人,按工种形成专门行业——“作”,这类工人能兼作简单的设计,施工技术仍沿用旧的方式。瓦工奉张班为祖师,木工以鲁班为祖师。在上海施工的专业技术工人和小工。技术工人分工细致,技术水平较高,海门县的钢筋工早在上世纪30年代就享誉上海滩;小工则分担技术性较低的运输、辅助劳动。南通建筑工人多数是层层师徒关系,地域乡谊和亲属观念很深。
清末民初的施工机构,主要集中在各种专业性的“作”。辛亥革命以后,营造厂逐步发展。1917—1923年间,早先应张謇招募从上海来南通做工的浙江人夏财生、余阿茂、陈贤根相继兴办夏财记、余茂记、陈新记营造厂,人称“宁波帮(客帮)”。而南通帮(本帮)则有祥新建筑公司和祥泰建筑公司。这些营造厂或建筑公司规模都不大,有的厂只有工程员1人、营业员1人、事务员1人;资本也不多,通过投标承揽工程、房屋、道路、桥梁、涵闸、江堤、坟墓,无所不包。抗日战争时期,祥泰、祥新等建筑公司闭歇。抗战胜利后,城乡装修店面和新建、修建、拆卸房屋者日益增多,营造厂也随之增加。见于县政府营造业登记簿、各种公文及报勘书的营造厂14家,水木作25家,大小包工头138个。这些营造厂多在本地承包工程,也有到海安、东台、湖南长沙等地承包工程。
1944年,南通县营造业同业公会成立,一年后即告解散。1947年前后,成立水泥石作业职业工会的组织。
新中国成立初期,市区建筑力量有营造厂、水木作(包工头)与旧政府机关、产业部门留下的技术人员和分布于城区、港闸及近郊各乡村的建筑工人,共3000名。
